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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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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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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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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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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200000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预算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和城乡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
2.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承担政府公示的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制度措施。
6.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执行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 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日常工作。
8.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9.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1.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组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3.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4. 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5. 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6. 完成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调查监测和测绘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城乡规划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地质勘查管理科、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利用科、矿产开发和储量管理科、科技与信息科、财务科、人事科、执法监察大队。
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泸西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3.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4.泸西县测绘管理站;
5.泸西县中枢自然资源所;
6.泸西县向阳自然资源所;
7.泸西县三塘自然资源所;
8.泸西县永宁自然资源所;
9.泸西县午街铺自然资源所;
10.泸西县金马自然资源所;
11.泸西县旧城自然资源所;
12.泸西县白水自然资源所。
注:泸西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包含局机关、自然资源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其中: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独立核算单位,仅预算项目经费,不含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8个自然资源所及另外两个中心为非独立核算单位,由泸西县自然资源局统一核算。测绘管理站属独立核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在此预算范围内,下同。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着力守好耕地保护红线。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持续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做好中枢镇龙甸、中枢镇胜利2个增减挂钩项目和三年垦造耕地行动项目实施、验收等工作。
2.着力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做好用地、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切实保障好工业园区、长润冶炼、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等民生项目用地需求,确保重点项目顺利落地;按照“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原则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完成省州下发的处置任务;加快推进5个新设矿业权出让工作,助推泸西高质量发展。
3.着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持续推进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21-2035年)规划成果及数据库的建设,加快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进程,与省州同步完成规划编制及批复。紧密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泸西县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中新设矿权的净矿出让。
4.着力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及时推进云南红河哀牢山与岩深断陷盆地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做好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0辆。(我单位车辆编制为2辆,为下属单位泸西县土地整理中心车辆编制数。根据《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泸办发〔2016〕93号)要求,原县国土资源局(即现在的自然资源局)取消了落户在局机关和下属8个乡镇原国土资源所的一般公务用车,车辆纳入县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管理。因工作需要,局本级向泸西县机关事务局申请留用车辆8辆由8个乡镇自然资源所使用,且因自然资源局未收到车辆划拨文件,未做资产处置,合计实有车辆1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9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24.29万元,政府性基金32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467.72万元,增长243.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影响工资及社保缴费基数增加及项目预算增加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93.2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93.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24.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2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467.72万元,增长243.2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影响工资及社保缴费基数增加及项目预算增加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93.2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89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2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1.72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影响工资及社保缴费基数增加所致。
项目支出35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予以安排泸西县旧城镇板桥等7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04.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万元,增长1.02%,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退休人员所致;
2.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19.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4万元,增长38.8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退休人员所致;
3.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6万元,增长3.7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增加所致;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4.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5万元,增长3.7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增加所致;
5.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3.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70万元,增长25.2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增加所致;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4万元,下降2.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其他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下降所致;
7.2120899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2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69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泸西县旧城镇板桥等7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予以安排预算所致;
8.220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890.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97万元,增长4.21%,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在职人员及公用经费增加所致;
9.220010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2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此项目预算所致;
10.220010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5万元,增长566.67%,主要用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此项目预算所致;
11.22001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0万元,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00万元,下降100%,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未安排此项预算所致;
12.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5.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8万元,增长13.0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增加所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5.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8.97万元,较上年减少1.21万元,下降3.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97万元,较上年减少1.21万元,下降3.0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52次,共计接待约2598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我单位车辆编制为2辆,为下属单位泸西县土地整理中心车辆编制数。因工作需要,局本级向泸西县机关事务局申请留用车辆8辆由8个乡镇自然资源所使用,下属单位泸西县土地整理中心实有车辆2辆,合计实有车辆10辆。因为财政不予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而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泸西县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项目专项资金
产出指标:成果数据库=1个,林权证、林地原始纸质档案电子化率>=90%,任务完成及时率>=90%;效益指标:信息共享=有效实现,便企利民=有效实现;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95%。
(二)泸西县旧城镇板桥等7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缺口资金
产出指标:新增耕地面积>=60公顷,工程验收合格率=100%,静态投资回收期=1年;效益指标:旱灾率变化量=0%;满意度指标:项目区群众满意度>=90%。
(三)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经费
产出指标:资料收集与分析=1个,核实处置图斑举证=1个,补划地块确定< ="3次,成果通过率=100%,提交省级核查及时率=100%;效益指标:成果运用率=100%;满意度指标:政府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14.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对人类生命财产、环境造成破坏和损失的地质作用(现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泽化、土壤盐碱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热害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3.8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2.30万元,增长15.08%,增加主要原因分析:今年人员增加,财政预算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本级)资产总额27613.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558.53万元,固定资产1009.5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5.1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656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原因是资产出租由泸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产生的出租收入归该公司。)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本级)2024年部门
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200111
附件【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公开版2024021902532777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