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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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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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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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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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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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200100000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4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依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土地收购储备年度计划,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土地分批征用及收购中的协商洽谈,费用测算;储备地块的前期开发,包括土地平整及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并按计划供应;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交易;依照法定程序办理收储土地出租、抵押、临时使用、出让使用手续;负责收购储备土地的登记造册和信息发布;负责对储备土地进行日常管理及供后监管,负责筹集、运作和管理土地收购储备资金。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公益一类,独立核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有:主任室、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此次预算范围仅预算项目经费,不含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下同。
(三)重点工作概述
着力做好用地保障,切实保障好工业园区、长润冶炼、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等民生项目用地需求,确保重点项目顺利落地;按照“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原则对批而未供、闲置土地进行专题分析研究,完成省州下发的处置任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仅预算项目经费,不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11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注:财政仅安排预算项目经费,不予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下同。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0万元,政府性基金399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5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未单独预算,财政未安排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5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5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99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5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未单独预算,财政未安排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05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05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项目支出 405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4056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未安排预算所致。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2120801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1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25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给予安排预算所致;
2.2120805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2187.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87.7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给予安排预算所致;
3.2120899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3651.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651.3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建设用地报批等其他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给予安排预算所致;
4.220019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6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泸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征地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此项目预算所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0次,共计接待约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注:财政仅安排预算项目经费,不予安排人员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泸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征地资金
产出指标:征用土地=126.3748亩,兑付准确率=100%,资金拨付率>=90%;效益指标:改善生态环境=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满意度指标:上级政府部门满意度>=90%。
(二)泸西县2023年至2024年度城镇批次建设用地报批资金
产出指标:拟用地面积>=72.92公顷,资金缴付及时率>=90%;效益指标:社会经济发展=有效支撑;满意度指标:政府部门满意度>=90%,用地单位满意度>=90%。
(三)泸西县GLX(2018)15号和GLX(2019)21号等两个地块有偿收回资金
产出指标:收回地块数量=2个,完善有偿收回手续=100%,资金拨付及时率>=90%;效益指标:维护群众权益=有效维护;满意度指标:政府满意度>=90%。
(四)孔照普、大歹鲁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资金
产出指标:光伏发电项目=2个,征用土地=55.5705亩,资金拨付及时率>=90%;效益指标:维护业主权益=有效维护;满意度指标:上级政府部门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14. 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资产总额1356.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56.18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4年部门
预算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200100111
附件【泸西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公开版2024021902123774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