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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52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0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100000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泸西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草原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

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2.泸西县阿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3.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4.泸西县种苗站

5.泸西县营林站

6.泸西县大中寨国有林场

7.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

8.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

9.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

10.泸西县林业双中心

11.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

12.泸西县阿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推动林草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为抓手,科学实施国土绿化,高效发挥部门要素保障作用,努力开创泸西林草事业发展新局面,谱写绿美泸西新篇章。

(一)抓实要素保障工作。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全力破解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和林地定额指标涉林重大项目报批审批压力,主动融入,主动服务,确保重大项目涉林事项服务到位,保障到位,为实现工业强县目标任务发挥部门要素保障作用。

(二)抓实公园建设工作。力争将“云南泸西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库、将“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十四五中央预算内储备项目库,充分发掘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及其周边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通过分期建设,将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成为保护珍贵森林风景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阵地。

(三)抓实资源管护工作。持续推进依法治林,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加强林业“三防”体系建设。一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各项指标控制在州下达指标内。抓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消防队建设,建立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提高全县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综合能力。二是严格执行定额限额制度及采伐迹地更新制度和有关规程,落实中幼林抚育和封山育林管护制度,确保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和合理利用。三是完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强化管理和监督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我县林区社会治安稳定。四是重点抓好行政执法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林草发展保驾护航。五是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加强监测、预报与警报体系建设,建立森林病虫害情报档案和数据库,掌握全县森林病虫害动态,提高防治效果。

(四)抓实产业培植。一是依托我县丰富的森林资源,以三塘菊婉、向阳小得乐、中枢羊格黑为示范点,着力培育打造一批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森林康养、户外体验于一体的乡村旅游示范点,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是以“全国林下经济示范县”为契机,结合乡村振兴实施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招商引资、能人大户、合作组织等方式,着重筛选一批基础好、产业强、产业链条长的市场主体为合作对象,运用市场化方式聚集资金、人才和技术,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森林康养等特色林业经济产业,培育和壮大特色农林产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5人。在职实有8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8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15辆,超编车辆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未核制车编,但因单位业务需要所配备的业务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3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38.0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6.71万元,增加了2.29%,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个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调入 ,基本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增加,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38.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8.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8.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6.71万元,增加了2.29%,增加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个下属事业单位、人员调入 ,基本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增加,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638.0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63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8.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71万元,增加了1.08%,增加主要原因是年度人员增加;项目支出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万元,增加了33.33%,增加主要原因是专业扑火队员经费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支出明细如下: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6.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37万元,增加6.3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所致;

2、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56.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1万元,减少了9.1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事业退休人员减少;

3、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7万元,增加1.0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加所致;

4、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支出3.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死亡后的遗嘱人员补助,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5、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24万元,减少28.0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缴纳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人数减少;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0.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万元,增加11.51%,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缴费基数调整所致;

7、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8.74万元,与上年增加8.13万元,增加16.0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缴费基数调整所致;

8、2130201农林水支出- 林业和草原支出-行政运行238.2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65万元减少15.18%,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调出所致;

9、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支出-事业机构779.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11万元,增加7.76%,主要用于事业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调入。

10、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支出-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8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万元,增加33.33%,增加原因是专业扑火队专项资金增加;

11、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10.99万元,与上年增加6.13万元,增加5.8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个下属单位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558.03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1360.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98万元,增加1.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调入和工资晋升所致;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82.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2.76万元,减少43.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业扑火队员经费做到特定目标项目里所致;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3.7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8万元,减少1.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4.31万元,较上年减少1.35万元,下降2.9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本部门工作不涉及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95元,较上年减少0.97万元,下降2.9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5次,共计接待3195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坚持节俭三公经费开支,本年重点压缩公务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36万元,较上年减少0.38万元,下降2.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6万元,较上年减少0.38万元,下降2.9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做到了勤俭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我单位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纳入《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项目库储备项目,经部门填报、数据验证、部门审核及排序等流程,共申报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含上级共同事权转移支付项目和本级项目)。2024年初预算,县本级共批复下达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1个,项目预算资金合计80万元,具体为:

扑火队员专项经费,项目安排金额80万元,绩效指标及指标值分别为:产出指标:全县林地防火面积68.96万亩,招聘扑火队员人数30人,防火工作完成率100%,森林防火宣传率100%,发放及时率100%,预算资金使用率100%;效益指标:做好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减少森林资源损伤,长期保持,控制森林火灾,保护绿水青山,长期有效,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减少火灾发生率,长期保持;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98%。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为云政办发92021)18号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议案的通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5万元,增加15.97%,增加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管理,由财政按单位在职人员数计提。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878.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08.5万元,固定资产754.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65.43万元,无形资产0.0005万元,其他资产15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451.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0项,账面原值38.6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2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100111



附件【汇总2024021905240300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