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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68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种苗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8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种苗站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100400000

附件1

泸西县种苗站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泸西县种苗站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种苗站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泸西县种苗站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种苗站基本职能为履行公益服务职责,1、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云南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云南省林木种苗管理规定》及有关林木种子的部门规章;2、依法发放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并监督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实施;3、组织负责林木种苗调剂、贮备,种质资源管理及良种的选、引、育、繁和|、|,和示范推广工作;4、负责全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工作;5、组织和实施林木种苗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收集、交流以及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6、管理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负责林木种苗供应,森林培育与经营,及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7、负责林木种苗调剂,林业信息服务,拍卖委托服务等行政管理服务;8、受林业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林木种苗行政执法职能和林木种苗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育苗基地造林苗木培育、良种选育工作,保障苗木质量。

2、继续加强全县种苗市场监督管理及服务工作

认真落实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和林草种苗标签制度。认真做好种苗“两证一签”的发放服务工作

3、继续开展泸西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6月底前完成普查工作,形成普查成果,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4、强化种苗市场监管。

加强与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等部门的沟通和交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未审先推、抢采掠青、伪造证书、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林木种苗市场秩序。

5、继续完成林草部门牵头三年绿美行动计划苗木使用的统计上报、苗木生产监管、年度考核材料收集工作。

6、继续开展执法联查活动。

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质量和种苗执法联查活动。结合雨季造林生产,对全县林木种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程造林所用种子和苗木的质量情况;落实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标签制度、检验制度及种苗市场监管等情况;检查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数量及其规范性;检查对无证生产经营、无标签销售以及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苗的查处情况;检查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由于事业单位未核制车编,因单位业务需要配备的专用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3.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39万元,增加9.8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9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39万元,增加9.8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3.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2.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与去年相比减少2.85万元,减少了11.23%,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死亡一名。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去年相比增加2.1万元,增加13.61%,主要用于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所致。

3、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去年相比增加1.4万元,增加13.57%,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缴费增加。

4、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去年相比增加1.3万元,增加19.01%,增加的原因是单位医疗补助缴费基数提高。

5.21010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6、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119.0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支出,与去年相比增加13.71万元,增加13.01%,增加的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1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去年相比增加1.75万元,增加15.36%,增加的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明细支出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162.5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15万元,减少4.21%,减少的原因是死亡1名退休人员所致;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7.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7万元,增加37.45%,增加的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3万元,减少13.12%,减少的原因是今年死亡一名退休人员。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种苗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2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2.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种苗站2024年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种苗站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2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2.9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2次,共计接待259人次。增减变化原因:厉行节约压减开支,缩减公用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种苗站2024年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泸西县种苗站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从年初预算在职公用经费中细化列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3部门资产总额50.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6万元,固定资产43.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1.0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100400111



附件【公开版(县区)2024年预算种苗2024022102204769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