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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68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8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24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100900000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做好宣传工作。把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政策措施宣传到位,着力宣传公益林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引导干部群众主动保护生态区位重要的公益林。切实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2、加强对乡镇林业站公益林管理工作及护林员的督查检查。重点检查林业站公益林管理工作相关工作台账的收集整理工作、护林员对山林的管护成效。

3、按照中央、省、州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做好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扶贫工作的落实和监管工作。

4、做好公益林补偿费兑现工作。

5、做好各年度的公益林补偿费兑现及自检自查工作,迎接省、州、县的检查考核。

(二)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内设机构0个,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完成2024年护林员的新聘、续聘工作。

2024年1-3月,依据《泸西县重点公益林护林员考核(暂行)办法》,组织全县各乡镇、国有林业单位对全县618名护林人员进行了考核,并对绩效劳务费进行了差异化发放。按《泸西县公益林护林员招聘制度》的要求,指导管护责任单位续聘护林员550人,解聘68人(其中:公益林护林员42人、生态护林员26人),新招聘68人(其中:公益林护林员42人、生态护林员26人)。

(二)及时发放护林员劳务报酬

截至12月底,发放全县318名公益林护林员管护劳务费190.8万元;发放300名生态护林员管护劳务费216万元。

(三)完成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及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的准备工作

2024年,泸西县国家级公益林优化后的补偿面积44.93万亩(其中:国有1.86万亩、非国有43.07万亩);天然林停伐管护面积与往年不变为11.06万亩(其中:国有0.41万亩、集体和个人10.65万亩)。2024年泸西县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资金:管护费221.62万元、补偿费430.7万元;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管护费54.4万元、补偿费106.5万元。现已对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象的51066户信息及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8家集体、117户个人信息录入系统,待支付。

(四)完成生态护林员精准扶贫任务实施工作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关于“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的要求,做好林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加强生态保护。利用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购买劳务,将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按照“情况熟悉、就近就地、胜任工作”的原则,采用“精准、自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形式统一组织选聘生态护林员300人,落实森林资源管护面积30余万亩,使全县天然林、退耕还林的生态林、集体公益林、零星国有、集体林和核桃木本油料林得到有效管护。并且通过政府购买护林劳务服务,年均可为泸西县贫困人口增加纯收入240.12万元,使全县30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脱贫,带动全县1304户53977人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目标,对泸西县脱贫贡献率达到23%。

(五)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的通知》要求,泸西县结合森林资源一张图、林业违法图斑、项目征占用林地、采伐图斑及省级部门下发天然林工作数据,对泸西县天然林变化图斑进行筛查判读。通过筛查,泸西县共筛查出天然林变化地块609个,其中:中枢镇82个、金马镇30个、旧城镇65个、午街铺镇131个、白水镇92个、向阳乡84个、三塘乡31个、永宁乡94个。天然林总面积由原来的40405.373公顷变为40358.3971公顷,减少46.9759公顷。该成果还未通过省级验收批复下达。

(六)省级公益林进一步优化

泸西县省级公益林优化工作主要包括四项内容,分别为对接融合、初步优化、衔接、进一步优化。优化前,省级公益林10.3702万亩,经对接融合,剔除非林业用地1.4747万亩、融合产生面积差异0.0068万亩,对接融合后省级公益林总面积8.8887万亩;第二步初步优化,全县调出0.1097万亩,补入0.6832万亩,初步优化后省级公益林总面积9.4622万亩;第三步衔接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数据,面积增加0.0008万亩,得到进一步优化工作基础数据,总面积9.463万亩;第四步进一步优化,剔除0.4721万亩、调出1.2824万亩、无补入、永久性非林地调出0.0292万亩,最终,全县进一步优化后省级公益林面积7.6793万亩(其中:国有0.2535万亩、非国有7.4258万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原因是事业单位未核制车编,因单位业务需要配备的业务用车。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1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7万元,增加3.23%,增加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8.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07万元,增加3.23%,增加主要原因是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98.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7万元,增加3.23%,增加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按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经费支出。具体支出和与上年增减变动如下:

1、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33万元,与上年增加0.31万元,增加3.0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增加;

2.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91万元,与上年增加0.21万元,增加3.13%,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增加;

3、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增加0.47万元,增加18.8%,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比例增加;

4、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69.77万元,与上年增加1.78万元,2.6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所致;

5、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75万元,与上年增加0.36万元, 增加4.8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增长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98.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持93.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3万元,增加3.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正常晋升所致。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25万元,增加5.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7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3.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7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3.1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1次,共计接待31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做到了勤俭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从在职人员公用经费中细化列支。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资产总额58.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92万元,固定资产5.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所 2024年2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100900111



附件【公开版(县区)公益林2024022102033165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