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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392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5-2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1. 部门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和旅游的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起草文化和旅游规范性文件。

  负责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艺术旅游人才技能培训。

  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领域的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负责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牵头、负责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是泸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组织人事科,产业资源开发科,局机关党委办公室。

  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下设泸西县文化馆、泸西县图书馆、泸西县文物管理所3个公益事业单位(独立核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文旅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3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5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23年,我局根据年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计设定60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6条、质量指标16条、时效指标3条、成本指标4条、经济效益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4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具体详见“附件2. 泸西县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县财政批复我单位部门预算收入1094..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4.1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1. 按支出类型划分:基本支出1073.1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单位运转等支出;项目支出21万元,当年内计划实施报刊订购专项经费、图书馆维修改造补助资金、钟秀公园卫生管理安全保卫经费等项目。

  2. 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91.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万元、

  3. 财政下达我局“三公”经费指标控制数39.8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88万元、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绩效目标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分析

  2023年,我局收入合计130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3.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8.6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37万元;支出130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3.67%,按政府功能分类划分: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7.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4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39万元;按支出类型划分:基本支出1062.27万元、项目支出245.33万元。“三公”经费支出0.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根据年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计设定60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6条、质量指标16条、时效指标3条、成本指标4条、经济效益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4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 2023年整体绩效目标90%得到实现,其中21条绩效指标全部完成。2023年完成了15次党建活动,完成旅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6次,完成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6次,完成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2次,按时达到规定开放天数,完成提供免费开放人次,按时达到规定开放天数,完成提供免费开放人次,选派文化工作者6人,按要求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训班2次,按实际工作要求进行人员申报、调查,重点保护文化遗产数3处,派工作人员走访乡镇征集文物数量,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次数5次,组织安全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2次,参加旅游宣传营销活动10次,开展旅游宣传活动8次,发放旅游宣传资料8次,组织文化市场日常检查30次,按政府要求政策进行采购,按财政制度合理预算资金,按本单位三定方案和县级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具体详见“附件2. 泸西县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1. 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任务组长,各科室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所取得的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2. 强化预算管理,确保预算有效执行。强化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按照预算批复使用资金,确保执行过程中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确保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超预算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 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我局在编制部门及项目预算时,由机关办公室、财务、项目办公、各业务科室各自负责归口管理业务工作的绩效目标设定、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同时编制了相应的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管理覆盖率达100%。

  四、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投入

15

15

过程

20

20

产出

35

35

效果

30

30

合计

100

10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存在细化程度不到位问题。部门在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个别项目未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存在预算编制细化不到位的问题。

  2、绩效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在绩效管理方面存在认识不到位、协调配合不顺畅、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3、预算执行率过低。由于财政困难,全县保民生、保工资和保运转压力较大,导致库款紧张,资金执行率过低。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绩效意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力贯彻落实预算管理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2、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支出预算资金范围内申请使用一般预算支出经费。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控制机制,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支出合法、真实。严格落实会计核算、报销审批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

  3、建议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严格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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