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000014348/2024-01392
-
发布机构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05-27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1.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泸编〔2019〕33号)、〈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泸编〔2023〕14号)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2)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3)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泸西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9)负责落实综合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0)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1)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属于县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设11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
泸西县财政局下设泸西县种苗站、泸西县大中寨国有林场、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泸西县营林站、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泸西县阿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11个独立核算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71人。在职实有8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9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退休37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23年,我局设立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60个,具体详见《泸西县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附件2)。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县财政批复我单位部门预算收入1601.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1.32万元。
1. 按支出类型划分:基本支出1663.03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单位运转等支出;项目支出1166.14万元,当年内计划实施招聘专业扑火队员、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实施。
2. 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1.61万元、农林水支出2030.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08万元。
3. 财政下达我局“三公”经费指标控制数45.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93万元、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4万元。
(二)绩效目标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分析
2023年,我局收入合计282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76.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9.1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支出282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76.68%,按政府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1.61万元、农林水支出2030.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5.08万元;按支出类型划分:基本支出1663.03万元、项目支出1166.1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24.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14万元。
年初整体支出设定60个三级指标,已经完成58个,占总指标数的96.67%,部分完成绩效指标2个,占总指标数的3.33%,。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具体详见《泸西县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附件2)。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1. 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科室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所取得的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2. 强化预算管理,确保预算有效执行。强化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按照预算批复使用资金,确保执行过程中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确保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超预算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 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我局在编制部门及项目预算时,由机关办公室、财务、项目办公、各业务科室各自负责归口管理业务工作的绩效目标设定、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同时编制了相应的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管理覆盖率达100%。
四、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评价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优”。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投入 |
15 |
15 |
过程 |
20 |
20 |
产出 |
35 |
31 |
效果 |
30 |
30 |
合计 |
100 |
96 |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随着绩效工作的越来越细化和重要性,由于个人对绩效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也有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个性问题。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一方面,虽然我县绩效评价工作已经开展,但评价项目数量和资金数额占比和财政支出比重还不高;另一方面,县政府文件虽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但实质性进展不明显。
二是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评价对象涉及行业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目前虽然中央已经发布共性指标,但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由于设置难度较大,还不能满足目前工作开展需要。
三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由此造成绩效评价工作还未摆脱财务考评或竣工验收的影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在项目绩效评价方面,逐步增加评价项目数量和项目支出数额占比。
附件【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