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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42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5-30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泸西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办发〔2019〕85号)文件精神,泸西县财政局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组织实施财税改革工作;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负责研究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部门规范性文件;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州对县的转移支付,拟订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5)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措施、办法;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拟订泸西县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泸西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0)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拟订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3)负责拟订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拟订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全县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考核并根据其以营业绩进行奖惩。

  (15)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按照国家、省、州、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有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1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州、县关于发展金融业的部署要求;组织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19)负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20)负责县人民政府与中央驻县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在县内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县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工作。

  (21)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2)负责在中央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配合做好县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3)贯彻执行国家风险基金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加强对全县风险基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2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2.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泸西县财政局是泸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泸西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泸西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泸西县财政局设2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科(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财政监督科、税政科、预算科、财源建设科、债务管理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绩效管理科、非税收入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资源环境科、农业农村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人事教育科、扶贫科、金融科、对外合作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国有企业资产管理科。

  泸西县财政局下设泸西县国库支付中心、泸西县财政信息管理中心2个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7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9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23年,我局设立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28个,具体详见“附件2. 泸西县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县财政批复我单位部门预算收入1893.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3.6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1. 按支出类型划分:基本支出1559.6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单位运转等支出;项目支出334万元,当年内计划实施PPP项目运营期咨询补助经费、泸西县绩效管理委托业务经费、泸西县财政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经费等项目。

  2. 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6.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7.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10万元

  3. 财政下达我局“三公”经费指标控制数56.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6.84万元、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绩效目标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分析

  2023年,我局收入合计168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8.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3.1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08万元;支出168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8.89%,按政府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9.1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14万元;按支出类型划分:基本支出1593.26万元、项目支出89.9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0.0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26万元、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年初整体支出设定28个三级指标,已经完成25个,占总指标数的89.29%,部分完成绩效指标0个,占总指标数的0%,未完成绩效指标3个,占总指标数的10.71%。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具体详见“附件2. 泸西县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1. 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任务组长,各科室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所取得的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2. 强化预算管理,确保预算有效执行。强化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按照预算批复使用资金,确保执行过程中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确保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超预算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 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我局在编制部门及项目预算时,由机关办公室、财务、项目办公、各业务科室各自负责归口管理业务工作的绩效目标设定、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同时编制了相应的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管理覆盖率达100%。

  四、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评价得分92.9分,评价等级为“优”。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存在细化程度不到位问题。部门在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个别项目未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存在预算编制细化不到位的问题。

  2.绩效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在绩效管理方面存在认识不到位、协调配合不顺畅、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3.预算执行率过低。由于财政困难,全县保民生、保工资和保运转压力较大,导致库款紧张,资金执行率过低。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绩效意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力贯彻落实预算管理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2.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支出预算资金范围内申请使用一般预算支出经费。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控制机制,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支出合法、真实。严格落实会计核算、报销审批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

  3.建议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严格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附件【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