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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40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5-2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1.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泸西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办发〔2019〕85号)文件精神,泸西县财政局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根据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1)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2)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6)完成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泸西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行政科、秘书科、信访科、研究室和人大工作宣传服务中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泸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机关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54人,均为财政全供养人员。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23年,我办设立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32个,具体详见“附件2. 泸西县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县财政批复我单位部门预算收入1309.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9.0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1. 按支出类型划分:基本支出1309.02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单位运转等支出。

  2. 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9.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7.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30万元。

  3. 财政下达我局“三公”经费指标控制数45.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44万元、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64万元。

  (二)绩效目标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分析

  2023年,我办收入合计143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9.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6.7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15万元;支出143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9.88%,按政府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1.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49万元、农林水支出35.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39万元;按支出类型划分:基本支出1352.02万元、项目支出86.3万元。“三公”经费支出3.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8万元、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万元。

  年初整体支出设定32个三级指标,已经完成32个,占总指标数的100%。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具体详见“附件2. 泸西县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1. 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所取得的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2. 强化预算管理,确保预算有效执行。强化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按照预算批复使用资金,确保执行过程中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确保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超预算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 抓好绩效目标编制。我办在编制部门及项目预算时,认真做好了绩效目标设定、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同时编制了相应的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管理覆盖率达100%。

  四、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评价得分97.18分,评价等级为“优”。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编制存在细化程度不到位问题。部门在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个别项目未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存在预算编制细化不到位的问题。

  2.绩效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在绩效管理方面存在认识不到位、协调配合不顺畅、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等问题。

  3.预算执行率过低。由于财政困难,全县保民生、保工资和保运转压力较大,导致库款紧张,资金执行率过低。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绩效意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大力贯彻落实预算管理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2.规范财务运行,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支出预算资金范围内申请使用一般预算支出经费。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控制机制,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支出合法、真实。严格落实会计核算、报销审批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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