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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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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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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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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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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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办发〔2019〕86号)文件精神,泸西县人社局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体系。
(4)负责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拟订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制度,审核、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贯彻实施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监督县域的社会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职业技能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并负责拟订相关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泸西县人社局是泸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泸西县人社局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劳动关系科、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科、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劳动保障监察科(泸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组织人事科、信访和调解仲裁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泸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泸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泸西县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中心、泸西县失地农民管理中心。
具体情况(即独立核算部门):人社局机关(其中:泸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泸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泸西县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中心并入局机关核算)。设行政编制15名。事业编制36名。泸西县社会保险中心,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为16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人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人数6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1人(包含红山煤矿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23年,我部门设立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37个,具体目标情况如下:
(一)2023年全年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下降达到要求,其中“三公”经费下降100%。
(二)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76.06万元,比上年2239.7万元增收1536.36万元,增长68.6%。
(三)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76.06万元,比上年2239.7增支1536.36万元,增长68.6%。
(四)我部门预算执行率≧95%。
(五)我部门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算决算公开等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六)我部门资产安全运行情况: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七)我部门行政效能情况:预算年度中部门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3年,我部门根据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及项目预算,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办公、差旅、维修(护)一般性支出,所有专项资金做到专账核算、专项专用,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编制质量合格,具体指标值设置科学、规范、完整。
(一)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县财政批复我部门预算收入1194.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4.5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1.按支出类型划分:基本支出1194.57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单位运转等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因县财政年初预算只对本级财政负担做批复。
2.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2.69万元,农林水支出1573.18万元。
3. 财政下达我部门“三公”经费指标控制数1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8万元、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绩效目标投入、过程、产出及效果分析
2023年,我部门收入合计380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18.1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6.0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4.07万元;支出380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18.11%,按政府功能分类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共计2029.34万元,卫生健康共计支出112.69万元,农林水支出157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83万元;按支出类型划分:基本支出1196.48万元、项目支出2579.58万元。“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年初整体支出设定37个三级指标,已经完成37个,占总指标数的100%。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具体详见“附件2. 泸西县人社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1.坚持全面性原则。绩效评价贯穿于单位各项经济业务和事项。在绩效评价程序的所有环节中,使每一个环节都发挥作用。
2.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绩效评价。
3.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成立绩效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项目的监督和评价,定期或不定期到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要求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整改。对项目绩效评价的实施带动了其他工作的有序开展; 通过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的落实,明确了单位职责向相关人员和群众发放调查表,获取项目基础评价依据。专人负责项目实施,专人负责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列支多人审核。办理政府购买服务,严格控制成本预算。项目完工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绩效目标设定、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同时编制了相应的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管理覆盖率达100%。
四、绩效评价结论
泸西县人社局2023年较好地完成了履职任务,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良好的履职效益。根据自评情况,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
绩效自评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自评得分 |
投入 |
15 |
15 |
过程 |
20 |
19 |
产出 |
35 |
35 |
效果 |
30 |
30 |
合计 |
100 |
99 |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在部门绩效管理工作上,对建立内部会计绩效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单位岗位之间缺乏相互监督导致没有发挥很好的效果;三是工作完成后依附于财务人员完成绩效评价,无后续监督考核环节。因疫情原因培训工作未能及时开展,导致培训费用未及时支付,财政一体化系统关闭,未能及时完成支付。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工作,帮助我部门完善政策、改进项目管理,增加预算绩效项目管理考核经验,切实做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部门将把绩效考核、自评工作作为长效工作,推广全局科室,对以后各科室负责的项目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管理、考评,对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并为预算调整和下年度资金安排调整提供依据,确保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