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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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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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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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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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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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 简述部门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研究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组织实施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许可等工作。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泸西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0)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1)负责认证认可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认证认可法律法规,宣传认证认可指南、准则、标准;统一监督、管理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的信息通报,指导企事业单位开展认证认可活动;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负责对计量认证、实验室评审认可、产品质检机构审查认可的统一管理;管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活动;受理认证认可的投诉和申诉、协助组织查处认证认可违法行为。
(12)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4)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
a. 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建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b. 与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绿色产品、有机产品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县高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种养殖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工作。
c. 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d. 与县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e. 与县医疗保障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2.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注册许可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食品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标准质量监督管理科、药械保化监督管理科),行政编制29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8个,行政编制44名,机构规格副科级,设所长8名(副科级)。
目前,实有行政人员68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8名(副科级)。保留原职级待遇干部4名、四级调研员4名、一级主任科员7名、二级主任科员17名、三级主任科员10名、四级主任科员8名、一级科员5名。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即泸西县消费者和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泸西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其中:
泸西县消费者和个体私营经济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类型为以管理岗位为主。主要职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为消费者和个体私营经济组织提供信息、科技、法律咨询、人才交流等服务;协调解决消费者、个体经济和私营企业的合理诉求;负责团结、教育、帮助和指导全县个体和私营企业发展生产力,振兴泸西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消费者协会和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开展工作。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管理岗位6个、专业技术岗位4个。目前,有专业技术人员10人。
泸西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为公益一类、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承担本县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核实、反馈、统计、上报等工作,并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组织本县药品不良反应宣传、教育、培训,编辑、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简报;承担实施本县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本县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配合州局相关科室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核定事业编制5名,从全县事业编制总量中调剂使用。目前,有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2人。
二、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年度工作计划:围绕2023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聚集群众关切,紧盯风险程度、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努力实现监督抽检全覆盖,按时完成风险监测任务。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食品药品安全管业务能力及技术能力提升。完成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工作。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和人民的获得感。推行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全县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查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重点工作任务情况:一是按照州级下达的任务指标,今年我县市场主体目标任务需达到40634户,其中,企业7191户,个体33029户。企业需净增2800户、个体需净增3954户。我县市场主体登记数为42309户,其中企业7379户、个体34511户。新登记市场主体9811,注销1382户,净增8429户,已超2023年底目标任务数1675户,完成比率124.80%。其中:企业净增2988户,已超2023年底目标任务数188户,完成比率106.71%;个体工商户净增5436户,已超2023年底目标任务数1482户,完成比率137.48%;“个转企”任务数是307户,目前完成469户,完成比例152.77%。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二是县、乡、村876名干部对全县2993户B、C、D三个等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包保,构建了“三线三包”包保机制,按季度下发《工作任务提醒函》,督促提醒包保干部按照“三清单一承诺”履行包保责任,2023年第二、三季度包保督导率100%。三是加强“两品一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已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88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5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34例,药物滥用监测报表15份,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审工作。根据州、县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工作的统一部署 ,四是今年以来我局已集中开展4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出动执法人员320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0家,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3份,消除安全隐患11余处,整改中2处。五是根据省州要求,2023年统筹制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计划72项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6项,并按照计划要求的时间节点、抽查比列、抽查方式等,有序组织实施抽查,均衡推进抽查进度。截至目前,完成“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抽查计划48项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0项,参与检查人员295人次,完成检查对象589户次,抽查检查结果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外公示。六是协同推进泸西县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罚缴分离”制度,为廉洁执法提供制度保障,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48件,罚没款49.04万元;坚守“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授权必须为”的法治精神,认真梳理和调整部门权责清单,公布事项权责清单8类共1163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045项、行政强制34项,行政检查6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1顶,其他行政权力5项。
三、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详见附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3年,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推进方案》等精神,把全面绩效管理纳入新时期财政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纳入财政和预算管理改革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快建设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
为全面落实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围绕综合改革目标任务,构建符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实际的绩效指标体系,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明确财务科牵头,项目科室各负其责和具体配合,实施推进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公开、结果应用等工作。并于6月份和9月份组织了二次跟踪评价,通过跟踪评价,找出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足,并进行了改正,为保证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实现和项目的圆满完成起到了很好促进。
(一)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 预算批复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18572686.2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33733.4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9606.68元,卫生健康支出1821320.86元,住房保障支出1108025.28元。
2. 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支出合计19746398.4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35882.4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7704.06元,卫生健康支出1830509.93元,住房保障支出1282302.00元。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9221075.65元(其中人员经费17761075.57元,公用经费1460000.08元);项目支出525322.80元。
3. 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服务实际支出12735882.46元,比预算12766567.65元,减少30685.19元,减少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97704.06元,比预算3897704.06元,增加0.00元,增加0.00%;卫生健康支出1830509.93元,比预算支出1830509.93元,增加0.00元,增加0.00%;住房保障实际支出1282302.00元,比预算1282302.00元,增加0.00元,减少0.00%。
差异原因分析。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原因为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减少。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单位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加快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2023年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认真推进单位绩效管理各项工作。202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2023年以来,单位持续狠抓绩效管理成效,做好“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各个环节,全程实施绩效管理,取得了“用绩效对冲风险”的良好效能。
一是做优事前目标评价,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事前评价与预算编制紧密结合。一方面,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我单位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一同申报、一同审核、一同批复,做到了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全覆盖且常态化。在年度中追加资金时,要求报送追加资金申请文件的同时将绩效目标一同申报,努力使预算绩效管理渗透到所有项目资金。通过设定便于衡量、分析、比较和评价的靶向目标,将绩效目标的个性指标细化量化,确保项目建设严格按既定绩效目标运行。另一方面,持续探索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将绩效结果与绩效应用挂钩,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有效性、筹资合规性五个方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价工作。
二是做细事中跟踪评价,将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跟踪监控与预算项目调整紧密结合。2023年,单位加强绩效信息采集工作,定期跟踪和监控绩效信息,将绩效监控与各类财政监督检查相结合,重点检查债券资金及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执行与绩效运行“双监控”已成为预算管理常态。以预算批复时确定的绩效目标为基准,若出现预算支出绩效运行与绩效目标相违背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加以调整。2023年跟踪监控项目6个,监控资金525322.80元,通过事中绩效监督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尤其是预期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制约和反馈,从而不断完善项目管理,进一步落实支出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更好地实现绩效目标。
三是做深事后综合评价,将绩效自评与第三方独立机构评价紧密结合。积极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根据绩效管理工作需要,对单位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部门绩效自评的责任意识有所提升,反映资金绩效存在的问题相对真实,实现全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100%。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规范第三方独立机构参与评价模式,基本实现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四是做实评价结果应用,将上年预算绩效事后评价结果与下年部门预算编制紧密结合。结果应用是发挥绩效管理效能的关键。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深化预算单位的绩效责任主体意识,及时反馈评价结果,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有效衔接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2024年度编制预算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以加强社会监督力度,让民众共同参与预算绩效管理。
2. 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重点反映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预算绩效管理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尤其是事前绩效评价项目数量、资金数额占项目总量和财政支出的比重还不高。二是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评价对象涉及行业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目前虽然单位已经设置了共性指标,但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尚未确立,还不能满足目前工作需要。三是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尚未形成各类预算业务与绩效互为促进的融合机制,仍需逐步探索建立将绩效因素在各项体制、机制和具体预算管理流程完善过程中有效嵌入的工作机制。四是绩效目标与自评质量有待提高。目前绩效目标在填报的过程中还是存在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绩效自评质量不高的问题也普遍存在,绩效评价“泛指标化”尤为突出。五是绩效理念还未彻底形成。绩效管理意识不强,没有形成一种绩效行动自觉,而且绩效激励约束作用还不强,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3. 下一步努力方向及工作措施
新形势下,财政突破发展瓶颈,应对下行压力,重要一条就是更加注重讲效益、求质量,突出财政政策的“提质”要求和“绩效”导向。下一步,重点从以下方面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打牢基础,扎实推进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一是根据先立框架、自上而下、逐年完善、渐成系统的分层建设总体思路,今后逐年在各专项类别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个性指标,逐步形成指标清晰、简单易行、科学标准的绩效指标体系,按照行业类别和科目类别相结合的方式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将绩效目标信息向社会公开。二是推行全程监管。对所有预算项目资金指标下达时,必须同时下达项目绩效目标指标,对用县级资金安排的项目下达资金前,必须上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并实施跟踪监控。三是扩大绩效管理覆盖面。全面总结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大胆探索,将直达资金及政府债券资金等全部纳入绩效管理。
(2)是着眼短板,组织实施重点评价工作,做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一是强化预算绩效前置审核。继续探索开展重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扎实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及审核结果应用工作,将预算绩效目标审核、事前评估结果作为预算资金分配、项目立项和政策出台参考依据和必要条件。二是扎实开展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组织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提高评价工作质量。三是推行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双监控”。按照年初批复的绩效指标,动态监控预算资金支出和项目运行情况,及时纠偏调整,以点带面,提升财政资金绩效执行监控管理能力。四是做实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强化重点关键环节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对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建议全部反馈项目实施单位,跟踪部门整改情况。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对多年延续性项目、交叉重复、碎片化的政策和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资金收回统筹使用。
(3)协同推进,强化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担当,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良好氛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绩效管理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培训、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宣传,努力营造懂绩效、讲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增强单位领导的预算绩效管理认识,加强对绩效管理人员的预算绩效操作培训,实现从“让我有绩效”到“我要有绩效”理念转变。
(三)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3年,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圆满完成各项预定绩效目标,不存在未完成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论
2023年,单位按照年初绩效目标,认真推进各项绩效指标落实,狠抓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圆满完成各项工作。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自评分100分。
六、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实有在职人员92人,年初固定资产原值20383801.42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0383802.42元,增加1.00元。其原因是固定清理盘盈,无法取得购入发票,也无法确定定价好的确定其入账成本,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入账。实有车辆11辆,全年财政拨款支出19746398.45元,年末结转结余30685.19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 前期准备。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务产,并组织业务科室相关人员对照绩效指标负责各个阶段的动态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制订完善《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等制度。
2. 组织实施。根据绩效评价要求及考核办法,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部署,党组成员、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全程参与,按照自评方案的要求,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
(三)产出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15个。开展党建活动目标12次,完成36次;开展党员教育管理集中培训,目标1次,完成12次;建设“红色驿站”目标1个,完成1个;培养非公党员,目标10名,完成10名;各类业务培训目标5次,完成8次;清查规范环境卫生不达标餐饮服务单位目标50户,完成1356户,完成远超目标的原因为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食品抽查批次目标10批次,完成14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批次目标,完成80批次;完成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目标10000户,完成10017户;农村食品安全规范化示范店建设目标1户,完成1户;开展打击传销整治行动目标1次,完成1次;安全科普宣传与法治教育目标1次,完成2次。
质量指标11个。环境卫生不达标餐饮服务单位清查规范覆盖率目标90%,完成率100%;品种、批次抽检全检率100%,完成;案件查处率100%,完成;不合格样品处置率100%,完成;农村食品安全规范化示范店建设验收通过率100%,完成;食品抽检检测完成率100%,完成;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90%,完成90%;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率0,全年没有发生;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100%完成;年初预算收入1857.27万元,决算数实际支出1974.63万元,支出执行率为106.32%.
(四)效果情况分析
达到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圆满完成各项具定目标。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基层执法监管力量不足。基层所监管职能增加而人员并未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基层执法条件比较差,执法车辆、快检设备等基础设备缺乏。干部队伍人员年龄老化,综合素质和能力与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二是检验检测能力不足。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科技进步,新的经营模式、消费模式不断涌现,这些都给监管工作带来新问题、新挑战。我县目前没有建立统一的检验检测机构,存在散和弱的问题,产品检验只能送到县外和州外,送检距离远和检验周期长,严重影响到检验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也加大了后续处理的难度。三是监管经费难以得到保障。我局完成“三合一”后,市场监管职能得到整合,但与之相应的人员、办公经费未作相应调整,甚至出现较大削减。只能新增临时人员,缓解人员不足,但实际工作中经费往往捉襟见肘,国家和省级每年下达我局食品安全检验和风险监测任务1500余批次左右,配套资金尚没有固定的来源,市场监督部门全面履行食品监管任务后。当前最迫切需要的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化建设,要建立覆盖食品监管全领域、全过程的信息化监管系统,亟需得到财力支持才能实现。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强化“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思想,推进经济稳定发展。持续做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跟进工作。围绕提升辖区经济质量、优化审批服务,主动研究简政放权、便民利民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做好下放登记权限、简化审批流程。
强化“监管执法是第一责任”理念,推进市场监管履职到位。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二是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三是切实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加强日常监管,扎实开展食品经营企业全面调查摸底,建立问题库。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定期开展“两品一械”整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舆情应急管理机制,着力提高药械不良反应信息收集、分析、预警能力。
强化“队伍建设是第一保障”要求,促进队伍能力素质提升。
八、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组织保障得力,责任明确。局党组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召开会议,明确提出绩效自评工作总体要求,对评价依据,评价目的,考评对象,方法步骤,工作进度做出具体安排,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将工作落实到具体项目,确保了自评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项目到位;
(二)加强业务指导,确保自评质量。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按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在总结以往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各个项目二、三级指标的设置及评分标准的业务指导,反复与各项目单位进行商讨,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设定指标,以便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认真审核,重点分析未完成绩效目标及指标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共同努力,保证自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
(三)执行评价规则,强化自评实效。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各级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切实履行部门主体责任、确保评价客观真实。
附件【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