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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390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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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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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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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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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法律、行政法规等对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调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