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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371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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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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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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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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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财政局优化政府采购程序助力疫情防控
为切实提高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政府采购活动的时效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泸西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采购便利化的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优化政府采购程序助力疫情防控。
一是建立政府采购“绿色通道”。及时将《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文件转发至全县各乡镇、县属各部门,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按要求简化政府采购审批程序,确保各种应急的医疗、医用、防疫、检疫等物资能够及时采购到位,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规范采购程序。对与疫情相关的政府采购项目都作为紧急采购项目处理,督促采购单位建立健全紧急采购机制,要求采购人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管理,留档备查。确保疫情期间在提高采购效率的同时也能做好自我监督工作,助力疫情防控。
三是推进采购项目电子化。本着疫情期间少见面少接触的原则,除紧急采购项目外,确需采购项目的原则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完成,鼓励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商场的网上超市、网上服务市场、在线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真正做到无接触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