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工作动态
-
索引号20240913-163711-069
-
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2-27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财政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泸西县财政局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及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紧急动员、迅速行动,切实履行财政工作职能,全力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一是足额保障疫情防控经费。积极对接县卫健、医疗保障等部门,了解资金需求,多方筹集资金并及时足额拨付,有效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和医疗诊治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不因经费问题,延误患者救治和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全县财政累计投入肺炎疫情防控资金538.33万元,其中拨付中央和省级疫情防控经费328.33万元,拨付县级疫情防控资金210万元,全部统筹用于开展疫情防控、防治人员防护用品、消杀药品及诊疗器械卫生应急物资购置等支出。
二是紧急启动资金拨付应急机制。为保证所有疫情防控资金均能以最快的速度、第一时间到达最需要的地方,建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应急保障工作机制,加强资金集中统一调度,简化资金拨付流程,保证任何一笔防疫资金都不会延误。同时积极落实上级各项社会保障措施,为防疫工作保驾护航。
三是强化资金监管。为确保防疫资金能及时、有效用于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防疫资金管理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防疫资金的监管,严格开支范围,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截留防疫资金行为的发生。同时强化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防疫资金落地落实。对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简化资金拨付管理流程的事项,要求事后及时补齐相关报批手续,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