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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163652-15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0-0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工作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反映资产及财务状况,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杜绝资产漏管闲置,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泸西县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20191231日为基准日,由泸西县财政局组织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存量、分布、使用、存在形式等情况进行专项清查,清查范围包括各单位占有、使用、管理、出租、出借资产和经管资产等,特别是单位出租、出借的资产,单位合并、撤销后闲置的资产,长期使用未结算入账以“在建工程”形式存在的资产,未上缴的罚没财产和各单位负责实际管理但未登记入账的资产,上级及有关部门派发或捐赠使用而长期未入账的资产和公共基础设施,以及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等未入账的经管资产。清查内容主要包括财务清查和资产清查。

  2020430启动清查工作以来全县 行政事业单位已按清查内容和要求积极开展国有资产清查自查工作,目前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正在由泸西县财政局组织全面核查,下一步泸西县财政局对清查结果及核查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全面分析,形成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专项清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