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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3628-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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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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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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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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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三举措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
为确保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顺利完成,泸西财政局“三举措”加强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
一是落实项目资金保障。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调配合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力度,并依据目标任务及时拨付财政资金,不滞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为按期完成当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提供资金保障。2020年,上级下达泸西县保障性安居工程5247万元。
二是加强资金日常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归集整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指标文件、支付凭据、项目资料、最终收款人等台账资料。按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严禁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施工单位提供的非公账户、私人账户及其他单位账户。2020年,泸西县收到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直达资金(泸西县城市排水防涝建设项目)5646万元。
三是积极开展绩效评价。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年年终对当年财政资金的经济性和效益性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运行过程中的使用情况,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