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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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362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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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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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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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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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三强化”做好直达资金监管工作
为促进直达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最大化发挥资金绩效,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泸西县财政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直达资金监管工作,确保直达资金落实到位。
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对直达资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各相关科室具体执行和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压紧责任。
强化内外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局内加强协作配合,局内各相关科室、中心主动担当作为,密切协作,相互支持,现成工作合力,确保第一时间吃透政策规定,第一时间审核下达直达资金指标。二是对外强化沟通协调,主动加强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审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督查、审计、纪检等部门开展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形成监管合力。
强化资金监管,科学分配管理。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支撑,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加强对直达资金预算分配下达、支付使用、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及时将资金点对点拨付到最终收款人,同时,建立直达资金台账,确保直达资金数据真实、账目清晰、账账相符。
实现全覆盖、全流程、动态化的监管,确保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推动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和规范性“双提升”。
2020年,泸西县共收到上级直达资金44 963.31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特殊直达)11 009.85万元,特别国债5 835.65万元,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正常直达)10 422.80万元,参照直达资金17 695.01万元。分配下达单位44 963.31万元,下达比例100%。单位支付41 961.53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特殊直达)类实物支出10 761.59万元,特别国债类实物支出3 229.65万元,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正常直达)类实物支出10 365.8万元,参照直达资金17 604.49万元,项目实物支出占财政拨付资金比例分别为97.7%、55.3%、99.5%、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