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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362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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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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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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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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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四严”做好“三公”经费管理
“十三五”以来,泸西县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落实过“紧日子”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县关于“三公”经费管理的各项规定,从四个方面着手,狠抓“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竭力压缩“三公”经费,截至2020年底,“三公”经费支出较2015年减支2399.25万元,下降67.39%,实现“五连降”,平均降幅达13.48 %。
一是抓住源头,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加强预算约束,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规范部门预算编制管理,要求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支出定额标准安排,科学编制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强化预算审核关,财政部门对各预算单位申请预算进行审核,要求各单位严格履行签批手续,确保“三公”经费开支从申报到批准报销全过程权责明晰、规范操作。
二是找准“主流”,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照“保必须,压一般”的原则,加强统筹规划和总量控制,严格实行因公出国(境)出访计划、人数和经费三重控制,严格公务接待审批手续、食宿标准,简化公务接待程序;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压缩会议数量、会期和规模;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改革和管理规定,严格保留车辆管理,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从严落实“三公”经费公开。按照中央及省、州县有关做好“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信息外,要求所有“三公”经费支出信息按规定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公开,将“三公”经费置于阳光下运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是落实责任,从严督查“三公”经费支出。将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列入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建立健全内外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严格督查考核,定期不定期地对“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纠正,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合法、合规、真实。
(泸西县财政局 何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