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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工作动态
  • 索引号
    20240913-163612-74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9-1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三个严禁加强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管理

  一、“严禁”虚列虚支县财政局督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资金规模和规定的标准执行,严把支出审核关,各项支出要据实列支,严禁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 

  二、“严禁”挤占挪用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细化公用经费支出范围与标准,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合规安排使用公用经费,并依法公开相关财务信息。严禁将公用经费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偿还债务等方面支出。 

  三、“严禁”违规违纪。县财政局加强对学校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定期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开展督查,并充分利用相关信息系统,动态跟踪公用经费拨付、使用等情况。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大问责力度,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截止至9月中旬,泸西县拨付133所义务教育学校经费59080409.50元。其中:义务教育公用经费21132241.60元,中央17197480.00元,省3129924.00元,州804837.60),受益学生55296人;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796416.00元,中央652800.00元,省114240.00元,州29376.00,受益学生272人;100人以下校点经费284845.60元,(中央233480.00元,省40859.00元,州10506.60元),受益学生898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5584906.30元,中央8289843.75元,省5802890.65元,州1492171.90,受益学生30883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直达资金21282000.00元,受益学生人数5320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