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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3552-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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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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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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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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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强化财政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泸西县积极创新绩效管理,多举措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解决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重资金争取、轻使用管理等突出问题,促进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预算管理有机结合。
一、将绩效目标考核纳入县委中心目标考核。泸西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为抓实、抓细绩效管理工作,将全县所有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各单位中心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范畴。
二、将绩效过程和结果纳入有效监督。各预算单位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项目支出评价结果等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财政部门针对绩效评价报告和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制定整改措施,报送整改报告。
三、将绩效管理和预算安排挂钩。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前置条件严格预算安排;制定《泸西县绩效管理考核及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将预算单位公用经费划分为80%的基础性公用经费和20%的绩效公用经费,基础性公用经费年初一次性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根据绩效评价结果下达,2021年考核后依法扣减两个预算部门绩效经费。
四、强化结果应用,及时公开自评结果。将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资金使用单位并督促整改,并适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重点项目自评情况开展财政抽查评价。除涉密信息外,各预算单位将绩效自评报告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常态化,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