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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635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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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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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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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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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即日起行政执法实行罚缴分离推行网络缴款
自2022年4月18日起,我县在全县范围严格实行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即行政执法部门只负责处罚,被处罚人自行将罚款缴到财政部门指定的汇缴账户。
实行罚缴分离是我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改革、规范执法的重要举措,是打造廉洁执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
经财政部门与司法局(中共泸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小组)、银行等部门协调,为被处罚人提供2种缴款方式:银行柜台缴款和网上银行支付缴款(支付宝、微信、掌上银行等)。推行网络缴款极大方便了被处罚人缴纳罚款,提高处罚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