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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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scjdglj/2025-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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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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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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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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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各行业经营者、各相关单位: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重点物资和旅游市场价格的稳定,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对全县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充分履行社会责任,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二、月饼生产企业、经营者销售月饼要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不得虚假标价、模糊标价、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三、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药店、粮油、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和药品、医疗用品经营者,严禁利用节假日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
四、各商场及市场零售单位应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自觉规范降价、打折、返券等优惠促销活动。对降价处理销售的商品,必须保留降价前七日内实际销售的相关资料,以备核查,严禁价格欺诈。
五、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提供住宿服务收取费用的,应当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另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通过互联网络、电商平台等渠道提供住宿及服务收取费用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应当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应高度重视,自觉整治存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
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和行业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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