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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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scjdglj/2025-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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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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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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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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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的提示
为进一步引导我县各经营主体合规发布房地产广告,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净化房地产广告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提示如下:
一、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不得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三、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四、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五、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模型照片,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六、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七、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
八、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本提示未涉及事项,请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广告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广大消费者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违法广告,请保存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泸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