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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1241-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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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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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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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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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2月2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2月25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2月25日-2018年12月3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3-6627333,传 真:0873-6627333
通讯地址:泸西县环境保护局,邮 编:652499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泸西铭志汽车养护中心建设项目 |
泸环审复〔2018〕7号 |
2018年12月25日 |
2 |
泸西县岔路加油站技改项目 |
泸环审复〔2018〕8号 |
2018年12月25日 |
3 |
泸西恒兴木业有限公司生态板加工建设项目 |
泸环审复〔2018〕9号 |
2018年12月25日 |
附件【泸环审复〔2018〕9号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泸西恒兴木业有限公司生态板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8.pdf】
附件【泸环审复〔2018〕7号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泸西铭志汽车养护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8.pdf】
附件【泸环审复〔2018〕8号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泸西县岔路加油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