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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11240-06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12-1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2月1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19日-2018年1224

联系电话:0873-6627333  真:0873-6627333

通讯地址:泸西县环境保护局,  编:6524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类型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泸西铭志汽车养护中心建设项目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中枢镇石龙村

报告表

泸西铭志汽车养护中心

银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泸西铭志汽车养护中心建设项目(代码:2018-532527-80-03-012820位于泸西县中枢镇石龙村。该项目为原泸西县外贸汽车修理厂变更技改,原项目2005年已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现项目不改变原有格局,沿用原维修设备,仅对现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完善各类环保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9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70平方米(钢架结构)。拟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11.5%原项目已建成维修养护工位、钣金工位、喷涂工位及其他辅助建设(接待室、办公室、卫生间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喷漆房废气治理设施、车间地坪清洗废水处理设施,新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完善现有各类环保措施等。项目技改后,主要从事汽车维修业务(汽车维修保养、肇事修复、钣金喷漆等),预计年维修保养车辆约700辆。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建设地点无国家、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无名木古树,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区,无原生植被分布,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由于项目为原泸西县外贸汽车修理厂变更技改,原项目2005年已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现项目不改变原有格局,沿用原维修设备,仅对现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和完善各类环保设施。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为运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定废物等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由于本项目已建成,主要对原项目进行改造和完善环保设施,施工范围小,工期短,主要采取洒水降尘、围挡、遮盖等措施,减小扬尘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作业,防止噪声扰民。规范施工固体废物管理,严禁随意倾倒。

(二)运营期:1. 废气:喷漆工艺产生的油漆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确保甲苯、二甲苯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值外推计算结果再严格50%要求(由于排气筒高度未到达15m标准等要求,其排放速率标准值按外推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及喷漆房外溢废气为无组织排放,经自然通风和自然扩散后,确保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2. 废水:生产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冲厕废水和洗浴废水等)进入化粪池,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A级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3. 噪声:合理布局噪声产生设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北侧、西侧、东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厂界南侧临近G57县道-中大段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4. 固废: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有关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有关单位定期清掏;废零部件、废旧轮胎等维修固废部分由厂家回收,其他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机油、废涂料桶、废旧电池、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的贮存库暂存,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三)环境风险:严格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报备。

2

泸西县岔路加油站技改项目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金马镇石缸冲村委会惠农大道北侧

报告表

泸西县岔路加油站

昆明阳光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泸西县岔路加油站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018-532527-52-03-013872)位于泸西县金马镇石缸冲村委会惠农大道北侧,为二级加油站,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构筑物用地面积320平方米,绿化占地面积30平方米,拟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0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43.03%。主要建设内容为油罐区改造、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包括将原有的两个单层油罐(140立方米0#柴油罐,140立方米92#汽油罐)更换为三个双层卧式油罐(150立方米0#柴油罐,130立方米92#汽油罐,130立方米92#汽油罐),并在加油枪及卸油口处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加油站建成运营后最大总储油量为85立方米(柴油折半计算),加油区设置5台单枪加油机(混合油品),采用潜油泵供油方式,年经营规模为0#柴油50吨、92#95#汽油40吨,总计年销售油量90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为原址技改,建设地点没有国家、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无名木古树,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区,无原生植被分布,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有:废水、废气、粉尘、噪声等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由于工期较短,油罐区改造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1. 废气:洒水降尘、堆体进行适当覆盖。2. 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将含高浓度悬浮物的施工废水收集、初步沉淀后回用于道路和施工场地洒水;场地雨水导入临时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雨水沟;施工人员洗手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外排。3. 噪声:合理安排运输时间,文明施工。4. 固废:原加油站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堆放,产生的废油罐、废加油机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二)运营期:1. 废气:采用密闭卸油方式、采用回收型加油枪、安装油气回收系统等,确保项目周界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最高点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浓度≤4mg/m³的标准要求。厨房烟气经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2. 废水:初期地表径流雨水经站内排水管道引入三级隔油池(油水分离池),经处理后与其余雨水经站外截洪沟收集排入受纳水体白泥沟,最终汇入南盘江。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由当地农户进行定期清掏,用于农肥;餐厨污水经收集桶收集后,由当地农户综合利用。3. 地下水:油罐使用双层油罐;罐区设置防渗池;工艺管道采用防渗处理;在油罐区设置一个地下水观测井。4. 噪声:在场站进出口设置警示标识,限制鸣笛并要求低速行驶,降低交通噪声;规范操作;尽可能选择噪声较小的机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修。5. 固废:设置1个垃圾箱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交由相关部门统一进行处理;废油泥、废油渣、废滤网等属于危险废物,用危险废物收集桶收集后,存于1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机构负责处理、处置。6. 环境风险:严格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报备。

3

泸西恒兴木业有限公司生态板加工建设项目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白水镇亮龙潭梁家顶

报告表

泸西恒兴木业有限公司

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20178月投产运营,属未批先建项目,已接受泸西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拟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3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3.69%。主要建设内容为完善生产车间、原料区、开料区、综合加工区、烘烤区、砂光拼接区、薄片加工区、成品堆放区等主体工程(已建成)和锅炉房(燃料:木材)、办公室等辅助工程(已建成)以及相关公用工程(已建成)和新建各类环保等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后,共有5条生态板加工生产线,预计年生产1万立方米生态板材。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20178月正式投产运营,该项目属未批先建项目,已接受泸西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项目建设地点无国家、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无名木古树,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区,无原生植被分布,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由于项目已建成,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为运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定废物等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由于本项目已建成,主要对原项目进行改造和完善环保设施,施工范围小,工期短,主要采取洒水降尘、围挡、遮盖等措施,减小扬尘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作业,防止噪声扰民。规范施工固体废物管理,严禁随意倾倒。

(二)运营期:1. 废气:1.4MW导油锅炉使用原木切锯、刨、铣产生的边角料和废弃木板等作燃料,不使用煤作燃料,锅炉产生燃烧废气经水膜除尘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确保烟尘、SO2NOx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的2类标准严格50%要求(由于锅炉烟囱高度未到达30m标准要求,烟尘、SO2NOx等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按照相应区域和时段排放标准值严格50%执行);原木开料破筒、锯边、砂光等相关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和无组织加工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和在密闭开料切锯过程冲水降尘、密闭车间内自然沉淀等措施后,确保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刷胶板芯在热压过程中产生的甲醛等烘烤废气属于无组织排放,经自然通风、自然扩散和加强管理后,确保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厨房油烟经处理后,确保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2. 废水:开料机除尘用水经1.5立方米循环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由水泵抽取后作为除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锅炉水膜除尘用水经2.5立方米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水膜除尘,不外排。生活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农田灌溉,不外排。3. 噪声:合理布局噪声产生设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 固废: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粉尘、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开料除尘水循环池内木屑、木渣等一般生产固体废物,经统一收集后,用于项目锅炉燃料使用,锅炉使用产生的锅炉灰渣由周边村民清运后作为农家肥使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有关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有关单位定期清掏;项目产生的胶水桶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的贮存库暂存,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三)环境风险:严格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