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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1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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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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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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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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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关于2019年5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19日。
联系电话:0873-6627333,传 真:0873-6627333
通讯地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邮 编:652499
项目名称 |
泸西公路分局沥青拌合站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白水镇善导村委会平山村小组入村道路南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建设单位 |
泸西公路分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临沧尚德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泸西公路分局沥青拌合站(代码:2019-532527-30-03-025998)位于泸西县白水镇善导村委会平山村小组入村道路南侧。项目在泸西县公路管理段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预留地内进行建设,属新建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7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90平方米。拟总投资5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4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6.83%。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条年产19200吨沥青搅拌生产线、4个料棚、工具房、危废暂存间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
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建设地点无国家、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无名木古树,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等敏感区,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为运营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一)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局,并辅以洒水抑尘等,减小施工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二)废水:施工废水通过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道路洒水抑尘,不外排至地表水体;雨天地表径流经临时沉砂池收集处理后外排。(三)噪声:施工期间噪声主要为各种施工设备噪声,主要通过优化施工方式,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安排施工时间,减小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并将随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四)固废:施工期产生的石方破碎后作为建筑材料回用,土方用于项目绿化用土,可实现土石方就地平衡,建筑废料分类收集,回收或进行道路回填;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废处置率100%。 二、运营期: (一)废气:1. 项目骨料烘干粉尘和柴油燃烧废气经引风机引入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确保1#排气筒烟尘、SO2、NOx等污染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新建燃油锅炉标准要求。2. 项目沥青加热、搅拌混合过程产生的废气经1套活性炭+阻燃过滤棉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2#排气筒排放,确保2#排气筒的沥青烟、苯并芘[a]气体等污染物达到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3. 粉料仓产生的颗粒物经粉料仓仓顶1台自带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7米高的3#排气筒排放,确保颗粒物等污染物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3-2013)表1中的水泥制品生产要求(生产设备: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4. 项目无组织粉尘主要产生于料棚、上料系统、原料输送系统等,通过料棚三面围挡、加盖顶棚、洒水降尘,定期清扫道路路面,减小骨料堆存等措施,确保无组织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粉尘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项目餐厨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其余日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管网。 (三)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处理后,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1.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2. 食堂泔水和废油脂等由1个泔水收集桶收集后按农业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3. 除尘器收尘、滴漏沥青、散落沥青混凝土等回用于生产;4. 废活性炭、废阻燃过滤棉、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的贮存库暂存,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 (五)环境风险:严格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报备。 |
附件【泸西公路分局沥青拌合站(报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