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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115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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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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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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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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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红河州人民政府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决定的通知》(红政发〔2018〕30号)的有关规定要求,经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认真梳理,现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取消的证明材料清单一览表予以公示。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索要部门 |
证明用途(办理事项) |
处理方式 |
1 |
省级报刊上刊登的辐射安全许可证遗失公告 |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 |
辐射安全许可 |
不再索要 |
2 |
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证明材料 |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部门采取信息共享、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3 |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 |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
不再索要 |
4 |
经当地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 |
排污许可 |
不再索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