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环境保护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11140-25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03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省泸西县顺鸿煤矿一号井30万t扩建工程信息公示(第一次)

  云南省泸西县顺鸿煤矿一号井30万t/a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首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的相关要求,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云南省泸西县顺鸿煤矿一号井30万t/a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泸西县顺鸿煤矿现持有采矿许可证号为:C5300002011081140116525,矿区面积1.5413km2,开采标高+2020m-1400m,有效期2018年5月18日~2020年5月18日。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下发红河州转型升级煤矿矿区坐标范围有关事宜的通知》,泸西县顺鸿煤矿转型升级批复矿区范围与原采矿权范围一致。业主单位于2018年取得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泸西县顺鸿煤矿改造升级建设项目方案的批复》,同意通过顺鸿煤矿30万t/a改造升级建设项目。为了办理生产规模扩大后的采矿许可证变更手续,泸西县顺鸿煤业有限公司顺鸿煤矿委托环评单位根据昆明煤炭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泸西县顺鸿煤业有限公司顺鸿煤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19年)》为依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顺鸿煤矿采用斜井+立井联合开拓,共布置有主立井、副井、南翼风井和北翼风井4条井筒。为已有井筒,本次扩建工程沿用,不再新建。矿井现有主立井工业场地已按21万t设计布置了变电所、机修车间、材料库、煤仓、井口联合建筑等,场地开阔,平整,水、电、路等外部条件好,地面生产系统完善,现有主工业场地满足矿井建设30万t/a的要求,利用现有工业场地,不再新建。因此,本次扩建工程主要新建井下开拓系统。 

  主立井落平于+1488m标高,落平后布置了+1488m井底车场,中央变电所、水仓,避难硐室等主要硐室;副斜井于+1615.180m标高落平后,平行煤层走向往南布置有暗副斜井至+1512m标高落平,然后布置有+1512m石门。另从暗副斜井布置+1570m中部车场,往南于煤层顶板布置有+1570m大巷至矿区南部边界后,布置有暗斜井至+1488m标高,并平行南部矿界布置+1488m石门从K7a煤层顶板穿层至K91煤层底板,然后于K91煤层底板岩层平行走向布置有+1488m水平运输大巷。矿井采用伪斜柔性掩护支架采煤法,落煤工艺为炮采。顶板管理方式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现有工业场地较为平整开阔,经过多年的生产建设,已形成与生产能力相配套的工业场地、储装系统以及排矸系统,具有畅通的场外运输公路,有供电、供水、通讯等设备、线路、设施。 

  二、污染概况及对策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概况 

  煤层开采后地表发生移动和变形,同时伴有裂缝及塌陷坑的产生,矿井开发后的地貌形态为原有地貌和地表沉陷叠加的结果。矿井所在区域为山区,地形较复杂,开采沉陷引起的地表起伏与原有的地表自然起伏相比较小,对山地的地形、地貌影响较小。矿井开采后造成的地表沉陷不会明显改变地貌地形,不会像平原地区那样形成大面积明显的下沉盆地,地表不会形成积水区,地表沉陷对该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仅局限在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范围内,不会改变区域总体地形地貌类型。 

  煤矿开采产生的地表沉陷对矿区地表构筑物有一定的影响,本矿井开采所造成的地表变形,对井田范围内的地形地貌、土地利用格局、建筑物、农业、林业、动植物等有一定影响,但通过采取措施可消除或减小。井田周边分布有村庄两个和一座学校,均位于矿区范围以外。矿井设计留设有边界保护煤柱,从现场调查来看,矿区开采至今尚未对村庄和学校建筑造成明显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 

  矿区内无大的地表水体,沟谷发育,项目区地表水多为季节性山沟溪流,较大的溪流为矿区东南部的黑皮箐沟、围杆坡箐沟、寨子山箐沟,箐沟流向均为由西北流向东南,通过秧田坝沟(具有农灌功能)流入旧城河,最终汇入甸溪河,属于珠江水系南盘江流域,地表水水域功能为Ⅲ类。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秧田坝沟、旧城河及秧田坝水库。 

  ① 施工期 

  建设施工期废水以掘进巷道排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为主。 

  建井前期井筒施工期间矿井排水主要是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用水,建设施工期施工用水经临时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用水及洒水降尘不外排,巷道排水及施工用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用于施工用水及洒水降尘,剩余部分达标排放。 

  ② 运营期 

  矿井涌水按照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受纳水体旧城河,根据预测分析计算以及现状监测污染物浓度变化较小,预测因子在评价河段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未出现超标,对地表水体影响小。 

  非正常排放条件下,各污染物预测值在对旧城河贡献值显著增加,其中COD、石油类和氨氮超标,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地表水污染负荷。 

  矿井排水通过管道排入秧田坝沟,再汇入旧城河,秧田坝沟具有农灌功能,对比《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矿井水处理后满足农灌用水标准。 

  建设单位应加强废水处理系统的管理,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 

  2、地下水环境影响 

  ①煤炭开采对潜水含水层的影响 

  项目区浅层地下水主要为第四系孔隙水,第四系孔隙水储存于第四系潜水层中,主要受大气降雨补给,无定向径流排泄方向,大部分呈散状向低洼处径流排泄,少量补给裂隙含水层承压水。矿区潜水含水层主要分布于河谷及两岸缓坡地带,结构松散,厚度变化大,受大气降水及地表水补给,富水性季节性变化大 

  ②对煤系地层及上覆含水层的影响 

  矿区内含水层主要第四系(Q)孔隙含水层、三叠系下统永宁镇组(T1y)、上统关岭组(T2g)灰岩岩溶裂隙弱含水层、三叠系下统飞仙关组(T1f砂泥岩裂隙弱含水层、三叠系下统卡以头组(T1k)砂泥岩裂隙弱含水层、二叠系上统长兴组和龙潭组(P2c +P2l)砂泥岩裂隙含水层。 

  煤矿开采产生的导水裂缝带最高深入二叠系上统长兴组(P2c)裂隙含水层34.79m,对其造成破坏,矿井开采将导致该段地层地下水的漏失,但不会影响上覆三叠系下统卡以头组(T1k)裂隙含水层、三叠系下统飞仙关组 (T1f)砂泥岩裂隙含水层、三叠系下统永宁镇组(T1y)灰岩岩溶含水层、三叠系上统关岭组(T2g)裂隙含水层。矿井含煤地层位于龙潭组(P2l)和长兴组(P2c,矿井开采主要导致该地层地下水的漏失。 

  ③采煤对上覆含水层影响 

  矿井煤炭开采将使二叠系上统长兴组(P2c) 和龙潭组(P2l)砂泥岩裂隙含水层含水特性发生变化,而这些地层均以裂隙含水为主,一般情况下,不会形成岩溶等地下水通道。矿井煤层开采将引起自采止线外一定范围的岩层地下水发生漏失。 

  ④对泉点的影响分析 

  根据勘探报告及现场踏勘,评价范围内共有泉点9个及井泉1个,均分布在井田范围内受破坏的上覆含水层为二叠系上统长兴组(P2c) 和龙潭组(P2l)砂泥岩裂隙弱含水层。上述泉点除工业场地防尘水池南侧井泉作为矿山生活水源外,其他泉点均无饮用功能,且泉点属于季节性出露泉点,在旱季泉点无出露泉水。评价范围内Q1~Q4位于T1y 地层,为矿区范围内煤层的底板地层,受到开采影响的可能性小; Q5受到工业场地占地影响,已干涸;Q6~Q9煤矿开采导水裂缝带高度也均未达到其所处地层(T1k 、T1f2 、T1f3),对其影响小,井泉所在T2g地层处于上部地层,导水裂缝带也远未达到,并且井泉受到工业场地煤柱保护,开采对其影响小。 

  3、大气污染源 

  废气污染源及污染物主要有:煤炭生产系统转载、储运等环节产生的粉尘;矸石场产生的粉尘;进场道路、运煤道路、运矸道路产生的道路扬尘。 

  通过对储煤场进行封闭、洒水降尘、封闭运输、绿化、设置警示提醒标志、道路清扫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4、噪声污染源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工业场地压风机房、机修车间、坑木加工房以及煤矿运输过程中的交通噪声等。通过合理布局工业场地,将高噪声源尽量远离厂界外的环境敏感点。在风机进出气管上安装消声器的措施进行降噪、对于产生较强振动或冲击的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将高噪声设备,如通风机、压风机、坑木加工设备、机修设备置于室内,采用建筑隔声措施,并设置绿化带等降噪措施,减少项目运营过程中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弃物影响 

  本项目建设期固体废物为施工弃渣、掘井矸石和生活垃圾,矿井运营期固废主要包括煤矸石、井下水处理煤泥、机修车间废油以及生活垃圾。 

  项目矸石主要供泸西县大矣白页岩空心砖厂制砖综合利用。煤矿采用矸石转运场转运煤矸石,定期对矸石进行清运和综合利用,临时存储量少,自燃的可能性小。 

  矿井运营期在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设置生活垃圾转运点,统一收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旧城镇垃圾收集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转运点采取防风防雨防渗措施。 

  井下水处理站煤泥经脱水处理后,与原煤一起外售,不直接排入外环境。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是对本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 

  具体工作内容为,环评机构接到环评委托书后组织环评课题组开展工作,首先对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和资料收集,确定环境问题及环境因子,确定环境保护目标;通过项目的分析和污染影响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的筛选,确定源强;通过现状调查监测,进行大气、水、声、生态环境等的现状评价;按照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和评价工程建成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作出本项目是否可被环境接受的结论,同时开展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最后将上述内容编制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四、征求公众意见注意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为:主要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 

  调查内容: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具体的反馈意见表格见附件1。 

  五、公示时间 

  本项目信息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19 

  六、反馈方式(通过邮件或邮寄) 

  环评单位: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mail:42975196@qq.com 

  建设单位:泸西县顺鸿煤业有限公司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云南省泸西县顺鸿煤矿一号井30万t/a扩建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附件1:云南省泸西县顺鸿煤矿一号井30万t/a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附件【附件1云南省泸西县顺鸿煤矿一号井30万ta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