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境保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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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113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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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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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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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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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关于2021年3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2021.3.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3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2日-2021年3月8日。
联系电话:0873-6627333,传 真:0873-6627333
通讯地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综合科
邮 编:652499
项目名称 |
泸西中山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北段 |
环评文件 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单位 |
泸西县中山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阳思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泸西中山医院建设项目(2020-532527-83-03-051240)位于泸西县中枢镇阿庐大街北段,租用两栋相邻已建成房屋建设,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5.08%),占地面积99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600平方米,项目设置床位100张,设有门诊、疼痛科、脊柱外科、关节外科、骨创伤、外科、检验科、综合内科、泌尿外科、妇科、住院、后勤等科室,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食堂等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化粪池、隔油池、特殊废水收集设施、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医疗废物暂存间等。 此次评价不包括辐射方面,有关辐射方面环境影响评价需另行开展。 |
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已建成运行多年,本次施工期主要对部分需完善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须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减缓施工期大气、水、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二、运营期: (一)废气: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环境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及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通过规范的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规范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废水污水的收集和管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检验废水经消毒中和处理,与医疗废水等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泸西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非正常运行时,医疗废水进入事故池,待正常运行时处理达标后排放。完善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化粪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三)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四)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加强综合利用,确保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须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规定。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要求进行处置后,与医疗废物一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病理性医疗废物和特殊医疗废物须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有关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隔油池废油脂等经统一收集后按照农业部门相关要求处置。 (五)环境风险: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不得随意停止运行,如果检修需提前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认真执行,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 (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运行管理台账。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属于环境影响报告表,未开展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
项目名称 |
泸西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中枢镇胜利综合市场 |
环评文件 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单位 |
泸西中西医结合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阳思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泸西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2020-532527-83-03-051008)位于泸西县中枢镇胜利综合市场,租用一栋已建成房屋建设,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2.94%),占地面积6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82平方米,项目设置床位30张,设有门诊、DR室、操作室、药房、检验科、理疗室、B超室、门诊、收费室、理疗室、住院、后勤等科室,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等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化粪池、特殊废水收集设施、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医疗废物暂存间等。 此次评价不包括辐射方面,有关辐射方面环境影响评价需另行开展。 |
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已建成运行多年,本次施工期主要对部分需完善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须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减缓施工期大气、水、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二、运营期: (一)废气: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环境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及相关要求。 (二)废水:规范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废水污水的收集和管理。检验废水经消毒中和处理,与医疗废水等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泸西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非正常运行时,医疗废水进入事故池,待正常运行时处理达标后排放。完善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化粪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三)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四)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加强综合利用,确保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须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规定。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要求进行处置后,与医疗废物一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病理性医疗废物和特殊医疗废物须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中药渣、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有关部门清运处置。 (五)环境风险: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不得随意停止运行,如果检修需提前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认真执行,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 (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运行管理台账。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属于环境影响报告表,未开展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
项目名称 |
泸西妇产医院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中枢镇建设街4号 |
环评文件 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单位 |
泸西妇产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阳思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泸西妇产医院(2020-532527-83-03-051249)位于泸西县中枢镇建设街4号,租用一栋已建成房屋建设,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3.15),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项目设置床位25张,设有门诊、内外科、妇产科、医疗检验科、中医科、住院、后勤等科室,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等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化粪池、特殊废水收集设施、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医疗废物暂存间等。 此次评价不包括辐射方面,有关辐射方面环境影响评价需另行开展。 |
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主要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已建成运行多年,本次施工期主要对部分需完善的环保工程进行施工,须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减缓施工期大气、水、噪声对外环境影响。 二、运营期: (一)废气: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环境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及相关要求。 (二)废水:规范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废水污水的收集和管理。检验废水经消毒中和处理,与医疗废水等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泸西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站非正常运行时,医疗废水进入事故池,待正常运行时处理达标后排放。完善分区防渗措施,加强化粪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三)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四)固体废物:须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加强综合利用,确保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须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应满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规定。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要求进行处置后,与医疗废物一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病理性医疗废物和特殊医疗废物须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中药渣、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有关部门清运处置。 (五)环境风险: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不得随意停止运行,如果检修需提前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认真执行,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 (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运行管理台账。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属于环境影响报告表,未开展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地方人民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拟审批意见 |
拟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