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环境保护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10950-54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1-09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2021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第三季度)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据泸西县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站运行数据统计:三季度,共监测92天,有效监测91天,无效监测1天(有效数据不足)。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83天,占91.2%;良的8天,占比8.8%,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
  2020年1至9月,空气自动站共监测273天,有效监测270天,无效监测3天(有效数据不足)。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172天,占比63.7%;良98天,占比36.3%,空气优良率为100%。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
  泸西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板桥河水库,由省生态环境厅驻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其开展61个项目监测,监测结果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泸西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
  泸西县地表水环境质量“十四五”调整优化监测断面4个,分别为小江河小江下寨、益谷坝断面、甸溪河阿子田断面、白马河独善水文站监测断面。由省生态环境厅驻红河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其每月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泸西县地表水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7.22%。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