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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1090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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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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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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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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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羚清牧业有限公司逸圃村委会明子沟4800头肥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为使各社会团体及公众了解、参与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泸西县羚清牧业有限公司逸圃村委会明子沟4800头肥猪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如下: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TQjkn7xdYix5aaCW_dKYw提取码: x92c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发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建设单位:泸西县羚清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老义
联系方式:0873-6188568
邮箱:313205378@qq.com
通讯地址:泸西县中枢镇逸圃村委会明子沟
环评单位:云南凯风安全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878—6183268
通讯地址:楚雄市开发区威楚大道B08栋9室三楼
纸质版报告寄存地点:泸西县中枢镇逸圃村委会明子沟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本工程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群众、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等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4tnUBel22CZhJ4uzNLw6hA 提取码:vnyk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交或邮寄公众调查表。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为 2022年9月16日- 2022年9月29日。
泸西县羚清牧业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