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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境保护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10823-29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9-0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D53250020230624047号交办投诉问题办结情况公示

  现将云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件D53250020230624047号办结情况公示:

  一、调查处理情况

  1. 2023年6月25日调查组现场核实,投诉所述售卖点经营者为王金佑,位于泸西县金马镇雨龙村委会雨龙村高速公路连接线,自2022年起其占用约1亩的耕地用于堆放砂石并售卖给周边村民,场地上堆放公分石和细沙约140m³;该砂石售卖点砂石堆放无覆盖措施,采取水管洒水降尘。因泸西县近期雨水较多,现场检查时扬尘污染不大;此售卖点西南方距离最近一家居民约300米,东南方向距离一家居民约40米,距离其他居民较远。

  2. 泸西县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王金佑擅自变更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一是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泸自限通2023法字第31号)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二是责令当事人于2023年6月30日前清除场地上堆放的砂石,并恢复土地原状。

  3. 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对王金佑砂石售卖点制作勘验笔录,并提出整改要求:一是清除场地上的砂石前,对堆放的砂石进行覆盖;二是在清、运砂石的过程中,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并密闭运输车辆。

  针对上述整改问题,工作组再次进入现场进行复核,该砂石售卖点已完成场地上砂石的清运工作,并恢复耕种条件,目前已移栽蔬菜,举报问题均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办理情况:已办结。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工作,我县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土地使用以及废气污染防治的教育工作,以实际行动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督促引导企业和群众树立新的发展理念,为群众打造优质的生活环境。

 

 

  泸西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