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环境保护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110815-50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关于2024年3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1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3-6627333,传  真:0873-6627333

  通讯地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综合科

  邮  编:652499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泸西阿庐加油站整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环审复〔20243

2024311



附件【泸环审复〔2024〕3号红河州生态环境局泸西分局关于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石油分公司泸西阿庐加油站整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