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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3-12022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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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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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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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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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县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泸审改办〔2018〕7号
泸西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关于印发《泸西县县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委、办、局: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县市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参考目录>的通知》(红审改办〔2018〕19号)精神,结合泸西实际,形成了《泸西县县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共列入县级政府部门对各乡镇、县属各部门(含县属国有企业)的内部审批事项61项,各审批部门要严格执行,凡未列入《目录》的内部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二、《目录》实施动态调整,原则上只减不增。确需增加的事项,由部门按照规范和要求自行调整,报县政府审改办备案,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新增事项审批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确实难以完成的,须明确以工作日为单位的具体审批时限,不得使用模糊表述。
三、各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进一步明确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提高审批效率。要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和手续,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审批流程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四、请各审批部门于本通知印发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在部门公示栏、县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窗口)和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公布本部门的内部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上对本部门的内部审批事项及时进行调整。贯彻落实情况请于2018年8月31日11:00前报县政府审改办(县委编办)备案。
附件:泸西县县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目录
泸西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8年8月22日
附件【泸审改办〔2018〕7号 附件 泸西县县级政府部门内部审批事项目录 .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