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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 索引号
    lxxzfhcxjsj/2025-00032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9-11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泸西县江西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草案)> 听证报告》的公告(第3号)


《<泸西县江西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草案)>听证报告》已通过县政府办法规科审查,根据《泸西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制度实施方案》,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以与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873—6625528。


附件:《<泸西县江西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草案)>听证报告》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5日  









《泸西县江西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草案)》听证报告


一、听证事由

为加强泸西县江西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落实有关城乡历史文化保护政策法规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泸西县江西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为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十六条、《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及县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有关要求,2025年8月22日我局举行了《泸西县江西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草案)》听证会。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一)时间: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14:30。

(二)地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

1. 听证主持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白艳

2. 记录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监察科闻平。

3. 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风貌管理科科长段增良

4. 听证监察人县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员毕兆祥

5.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应到27人,实到26人,其中,政府部门代表1人,中枢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黄冲;专家学者代表2人,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袁荣灿、城乡规划科科长张家龙;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4人,中枢镇民主社区总支书记、主任陈立德(人大代表),中枢镇长安社区总支书记、主任王雯(人大代表),中枢镇阿庐社区总支书记、主任杨琼芬(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戴晶晶;利害关系人代表10人,县文化和旅游局文物管理所所长张冲明老一中片区业主刘志龙张小云饶国礼,长安社区居民李燕明,中枢镇民主社区小组长常宗洪,中枢镇新华社区小组长苏存柱,中枢镇新华社区小组长田建民,中枢镇胜利社区小组长许家珍中枢镇阿庐社区小组长贺美华公众代表8人,中枢镇新华社区总支书记、主任王小海, 中枢镇胜利社区总支书记、主任罗识甲,中枢镇钟秀社区总支书记、主任王小兵,中枢镇迎宾社区总支书记、主任车星卓,中枢镇迎宾社区小组长刘洪生,中枢镇钟秀社区小组长裴明芬,钟秀社区居民李保发,阿庐社区居民崔惠丽;法律工作者代表1人,云南赵振钦律师事务所段梅

6. 旁听人:4人,张云松、李玉华、李忠庆芮忠岳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听证代表对《泸西县江西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草案)》发表了意见或建议,决策发言人员回答了相关提问,通过梳理,归纳后的提问意见及回答意见如下:

(一)利害关系人代表提问意见及答复情况

提问意见1:在《泸西县江西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草案)》中,相关经济指标与2010年7月老一中竞拍时不符,比如:容积率、建筑高度限高、规划道路红线退让等,建议考虑相关经济指标对老一中地块价值的影响;云鹏图书馆用地位于泸西一中地块范围内,为保护云鹏图书馆,土地置换的问题要考虑。大方向上支持规划,这是好事,要做好文化传承,但所提意见要研究,要符合客观实际妥善解决,依法依规做好。

回答情况:泸西县江西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已充分考虑老一中的特殊性。根据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容积率、建筑高度限高、规划道路红线退让等,道路红线退让距离只能根据上位规划执行,不予更改;建筑高度限高按之前出让的协议执行不符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不应低于70%,同时结合上位规划来看,本次保护规划中该地块提出的建筑高度不超18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容积率小于等于2是合理的。就利害关系人提出的问题,上规委会时会作为单独的问题提出并讨论,最终确定的指标值会及时反馈给利害关系人。

提问意见2:涉及江西街保护规划区建筑密度大,人口密集,规划街道拓宽拆迁难度大,要充分做好涉及群众思想工作及权益保障。

回答情况:由于部分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等藏于隐蔽地段,交通不便,不利于整个江西街的开发与利用。因此,对部分路段进行拓宽改造,将有效改善江西街的通行条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充分做好涉及群众思想工作和相关拆迁补偿。

(二)公众代表提问意见及答复情况

提问意见1:云鹏图书馆必须保护,东南西北四城门、三庵六阁七寺八庙等损坏需修复保护,有条件尽量恢复重建;老街老字号门店要显示出来。

回答情况:这版规划有33处纳入历史建筑,其中有4处已审批,29处待审批;结构比较完好的合院有72处,传统建筑有643处,根据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做到应保尽保。同时,也会根据县级财政的状况以及老旧街区项目的争取情况,对论证通过急需修缮保护的建筑给予修缮或恢复。

提问意见2:牌坊街、少年路都在社区管着,到时要做很多工作,开展工作非常困难。

回答情况:退让和街道拓宽的拆除是两个概念,退让是指在有产权的土地上进行退让,道路拓宽是需要拆迁补偿后再进行建设,因此应按规划给予实施。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问意见及答复情况

提问意见1:江西街保护规划方案中教育设施用地(中枢小学和中枢镇幼儿园),规划方案中两个学校班级缩减,按就近就学的原则,规划无法满足附近片区孩子入学。

回答情况:关于教育用地的问题,根据街区保护需求和人口规模进行配建,已经能满足片区孩子入学需求。

提问意见2:县委大院办公楼后面的2幢职工楼因年代久远,存在安全隐患,建议拆除重建。

回答情况:县委大院办公楼后面2幢职工楼计划列入历史建筑预备名录,要保留。

(四)法律工作者代表意见

提问意见:建控区用地面积50平方米以下、协调区100平方米以下用地建议不再审批报建手续,相关户数是否统计过?

回答情况:因部分房屋产权不清晰,建控区50平方米以下、协调区100平方米以下用地的房屋暂无相关统计数据,但为了整个江西街风貌街区的管控,故规划确定建控区用地面积50平方米以下、协调区100平方米以下用地不予审批。

(五)政府部门代表意见

提问意见:整个片区都是中枢镇,从整个规划看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比较少,以后的发展外地游客和本地居民都需要,从图上看只有钟秀山公园,建议增加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

回答情况:初步规划中保留了现状的钟秀山公园,新增规划街区内多处“口袋公园”和小广场。

(六)听证监察人意见

对本次听证会全程监督,符合重大决策听证的相关规定。

主持人总结了会议,法律工作者提出的50平方米、100米相关审批问题,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规划指标等相关问题,政协委员提出的教育相关问题,政府部门代表提出的公园绿地,公众代表提出的规划执行意见,这些问题和意见提得很好,下一步将针对意见进行评议,加强对接研究,合理采纳,将规划修改完善后报规委会审查通过。

四、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听证会评议情况

听证会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了评议工作。评议围绕《泸西县江西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核心内容展开,重点针对听证中收集的争议焦点深化讨论,主要包括老一中片区容积率、道路红线退让、教育设施规模、对利害关系人的影响等方面。

(二)听证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评议过程中,各方基于专业视角与实际诉求充分表达了意见。经多轮讨论与意见交换,评议形成以下阶段性结论:

1.对利害关系人代表意见不予采纳。一是《泸西县江西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相关经济指标,是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泸西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泸西县城历史风貌街区建筑设计导则》等相关设计标准、政策及上位规划,综合考虑整个街区的保护与利用进行确定的。二是听证代表在会上提出的与经济指标和地块开发相关的诉求,将作为专项问题进行研究。

2.对公众代表意见予以采纳。一是按照保护条例的要求,对江西街的历史建筑、保护建筑、文物等,做到应保尽保。二是涉及以后可能产生的拆迁问题,严格按照规划和确定的拆迁方案执行。

3.对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意见部分予以采纳。一是关于教育用地缩减的问题,后续建设会根据街区保护需求和人口规模进行配建。二是关于县委大院办公楼后面2幢职工楼拆除重建的建议,暂不采纳。

4.对法律工作者代表意见将合理采纳。针对建控区用地面积50平方米以下、协调区100平方米以下用地相关数据统计事宜,下一步将根据规划贯彻执行情况,逐步完善相关统计数据。

5.对政府部门代表意见予以采纳。关于增加公共设施和公共绿地的建议,下一步将认真落实保留现状钟秀山公园及在街区内增加了多处“口袋公园”和小广场,进一步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评议特别强调,《泸西县江西街省级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草案)》(听证稿)严格遵循“科学性、公共性、可实施性”原则,在落实有关设计规范、政策及上位规划的同时,又充分考虑了各方利益诉求,避免“为规划而规划”,下一步将通过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再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规划决策合法合规、贴近实际、惠及群众。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