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如下:
一、编制或者调整泸西县档案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制定或者调整全县档案工作的档案管理规范标准;
三、制定或者调整公共档案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等重大政策措施。
四、其他需由集体决策的重大行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