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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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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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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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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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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的通知(泸退役发〔2023〕5号)
局属各部门、机关各科室: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和《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重大行政决策标准的通知》(泸政发〔2023〕28号)等文件规定,为确保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决策事项质量和效率,更好保障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公布如下:
一、编制或调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需要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专项发展规划和重要区域发展规划。
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涉及的重大政策制定和调整。
三、对有关群体利益可能造成较大影响的重大资金安排、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四、与退役军人利益密切有关的其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上述所列情形,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泸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