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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6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泸开组〔2019〕36号
  • 发布日期
    2019-09-18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财政资金收回的通知

向阳乡、永宁乡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向阳乡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向阳乡2016年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结余资金的请示》(向政发〔2019〕6号)、永宁乡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收回永宁乡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结余资金的请示》(永政发〔2019〕53号)收悉,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结余结转综合治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开组办〔2018〕2号)文件“对结余结转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收回并调整用于其他扶贫项目”的要求。经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6月3日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收回向阳乡2016年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结余资金92.531076万元。

  二、收回永宁乡2018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结余资金74万元。

  二、资金收回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00前返回扶贫资金专户。

  户名:泸西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

  账号:53001666836050676406-1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泸西支行

举报电话:泸西县扶贫办:0873-6621797,泸西县财政局0873-6621886

                     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