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
-
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64
-
发布机构泸西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红能源发〔2019〕24号
-
发布日期2019-04-11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能源局关于泸西—弥勒—开远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线路变更的批复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上报的《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泸西-弥勒-开远支线(泸西段)天然气管道工程新增管线的请示》(泸发改能源〔2019〕15号)(项目代码:2014-532527-45-02-032143)、《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泸西-弥勒-开远支线(弥勒段)天然气管道工程线路变更的请示》(弥发改发〔2019〕11号)(项目代码:2016-532526-45-02-247303)、《关于泸西-弥勒-开远支线(开远段)天然气管道工程线路变更的请示》(开发改工能〔2019〕5号)(项目代码:2014-532502-57-01-033141)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使泸西-弥勒-开远支线天然气管道的管线走向更具合理性,同时由于为了避让在泸西、弥勒、开远境内的重要园区、规模化种植基地等规划区,同意泸西-弥勒-开远支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线路变更。
二、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在泸西县旧城镇龙潭冲村与陆良县召夸镇雨尾河村接头处新增管线约210米;
(二)弥勒市新哨镇境内,为了避让规划的工业园区,对管线进行微调,原路由从5.3千米调整为4.9千米;弥勒市竹园镇境内原线路路由穿越已规划宅基地、规模化种植基地,原路由长2.9千米调整为3.5千米;弥勒市朋普镇境内因与农投公司已规划种植基地冲突,原路由从4.2千米调整为3.9千米;
(三)开远市乐白道街道办因原线路与新规划的物流园区有冲突,原路由从5.8千米调整为5.4千米。
(四)项目路由调整后,项目投资基本未发生变化。
三、请泸西县发改局、弥勒市发改局、开远市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的协调,特别是对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等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程规范,确保工程社会效益的发挥。
四、请项目业主按照变更后的线路方案,抓紧办理各项手续,争取项目早日投产通气。
红河州能源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