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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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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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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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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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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二〇一七年十月份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支完成情况
截至10月底止,共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12 3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4%,比上年同期99 521万元增收12 797万元,增长13%。其中:上划中央“两税”收入完成17 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8%,比上年同期15 405万元增收1 978元,增长13%。上划所得税收入完成17 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7%,比上年同期16 270万元增收1 145万元,增长7%。上划省级耕地占用税30%部分完成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5%,比上年同期完成数32万元增收77万元,增长2.47倍。上划州级资源税25%部分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4%,比上年同期382万元增收243万元,增长6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6 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0%,比上年同期67 432万元增收9 354万元, 增长14%。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8 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及州分专款的92%,比上年同期244 130万元增支34 867万元,增长14%。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 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比上年同期7782万元减收2225万元,下降29%。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5 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及州分专款的36%,比上年同期完成数5 786万元增支9 426万元,增长1.63倍。
二、预算执行中的主要特点
(一)税收收入增长幅度较慢
税收收入完成41 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8%,比上年完成数38 021万元增收3 405万元,增长9%。增收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加大清理历年欠税形成增收(仅城乡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交纳税款977万元、足球训练基地补缴660万元)。二是“营改增”后,原增值税上解中央比例从75%调整为上解50%形成增收。三是“营改增”结束后,原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营业税同比减收5 048万元。四是烟叶税受收购数量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同比减收1 537万元,增减相抵总体形成增收。从本月的收入情况来看,本月共完成税收收入14 270万元,主要是本月烟叶税入库11 732万元,其它税收收入与上月相比变化不大。
分税种累计完成情况来看:增值税完成16 912万元,同比增收6 454万元,增长62%,增收的主要原因是“营改增”后,上解中央比例从75%调整为上解50%和原营业税调整为改征增值税形成增收。营业税完成118万元,同比减收5 048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营改增结束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征收,今年的营业税收入是征收以前年度的欠税部分而导致减收;企业所得税完成1 150万元,同比减收68万元,下降6%;个人所得税完成364万元,同比增收167万元,增长85%,主要是个人工资薪金缴纳形成增加;资源税完成1 876万元,同比增收729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煤炭价格有所上涨形成增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 504万元,同比增收213万元,增长17%,主要是随着主体税种增收而增收;房产税完成2 163万元,同比增收1 089万元,增长101%,主要是清理补缴城乡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交纳税款977万元所致;印花税完成254万元,同比增收42万元,增长20%;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 102万元,同比增收506万元,增长85%,主要是清理补缴足球训练基地税款586万元形成增收;土地增值税完成570万元,同比减收131万元,下降19%;车船税完成838万元,同比增收150万元,增长22%;耕地占用税完成256万元,同比增收182万元,增长2.47倍,契税完成1 774万元,同比增收658万元,增长59%,主要是加强清理房屋买卖形成增收;烟叶税完成12 545万元,同比减收1 537万元,下降11%,主要是今年收购数量减少和受自然灾害影响形成减收。
(二)非税收入增长较快,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下降
非税收入完成35 3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8%,比上年完成数29 411万元增收5 949万元,增长20%,从本月的情况来看,增长幅度从9月的增长24%下降到本月的增长20%,主要原因是本月仅实现非税收入590万元,与上月组织的收入相比,非税收入大幅下降。
分税种来看:专项收入完成12 362万元,同比增收8 876万元,增长2.55倍,主要是上月入库弥泸高速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10 600万元形成增收;行政事业收费收入完成2 390万元,同比增收129万元,增长6%;罚没收入完成2 237万元,同比增收795万元,增长55%,主要是公安和煤炭工业管理局等单位上缴单位征收的罚没收入形成未收;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3 979万元,同比减收1 486万元,下降10%;主要是上年国有资源(资产)处置比今年大形成减收;捐赠收入完成1 501万元,同比减收34万元,下降2%;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719万元,同比减收2万元;其它收入完成2 172万元,同比减收2 330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盘活专户往来款项结余缴库比上年有所减少形成减收。
(三)财政支出受政策等方面影响,增支数额大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8 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及州分专款的92%,比上年同期244 130万元增支34 867万元,增长14%。增支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增资大部分在下半年开始增加,今年从一月份逐月拨付,导致刚性支出增长迅猛;二是从今年1月份起单位负担的养老保险正式拨付到社保局,形成增支;三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已下达93 208万元,比上年增加14 710万元,增长19%,形成增支;四是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县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要求10月底预算支出累计进度不低于90%的通知要求,一方面对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经费提前下达拨付。另一方面上级下达我县的专项转移支出在指标下达到县级5日内拨付到项目单位,总体形成增支。
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收入质量不容乐观。
近10年来,我县收入均保持高增长态势,导致收入目标任务重,由于我县产业结构单一、资源型、初加工型产业比重大、产品层次低,尤其是支撑全县经济增长的重点产业链过短,税收稳定性差,收入波动幅度大。要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只能靠一次性税源和非税收入来支撑,非税收入已成为我县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非税收入由于体制原因,有很大部分属于专项收入和有规定用途的收入,财政增收不增财力现象依然突出。从10月底的情况来看,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4.88%,与上月相比,占比下降了11.27%,从全年的情况来看,要完成全年的收入目标任务,税收收入由于受经济不景气和政策性减税等方面的影响,税收收入不能完成年初预算数,只能靠非税收入来支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不高,收入结构不合理。
(二)财政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
今年,州政府下达我县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任务是增长7%,与上年相比,增收6 1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根据测算,仅人员支出就需13.76亿元,财政保工资稳定发放、保机构正常运转和保重点支出都需要筹集大量资金,同时今年还将要消化2016年一次性征收的部分税收返还2亿元,增长的财力与支出需要相比缺口较大,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为确保收支平衡,一方面只能从政府基金调入资金来保证刚性支出。另一方面又需将保运转、保民生等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到政府性基金中列支,而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依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来支撑,土地出让又受政策、市场等方面的影响,市场行情不景气,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三)是配套压力增大,支出任务繁重。
一是水利等民生项目要求地方财政配套任务加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定的“三个高于”增长比例等等,加重了财政负担。同时,医疗卫生、教育、公共安全、城乡社区等八项支出要求增长25%以上;二是上级出政策,下级出钱现象普遍存在,如:特岗教师地方每年都在招收,上级财政每年每人仅补助3.1万元,地方每年每人需负担6万多元,三年后将全部交由地方承担,财政压力不堪重负;三是各种工资改革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生态功能转移支付等多年没有变化,而县级所承担的事权又在逐年增加,保工资、保运转与促发展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三、今年财政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做好收入组织,确保收入稳定增长。一是强化税源征管监控。完善税源监控分析制度,形成“重点税源时时监测,其他税源适时监测”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合治税工作力度,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有效共享信息资源。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和财政运行分析,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的监控分析研判;二是完善收入管理机制,坚持依法治税,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税收专项稽查,查找征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堵塞税收征管中的“跑、冒、滴、漏”现象,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三是要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收成本,研究制定非税收入成本性返还比例,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四是要将全县通过融资渠道争取到的资金由政府统筹使用,优先用于盘活土地市场,从而带动新一轮征地和向上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实现非税收入的大幅增收。
(二)做好财税改革,确保体制机制活力。按照全面深化改革要求,聚集难点、突出重点、持续推进,在积极支持其他领域改革的同时,确保财税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一是要巩固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成果,进一步增强预判能力,提高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二是要推行中期财政规划,将税收政策调整和各项增减因素编入中期财政规划,在中期财政规划范围内做好三年滚动预算项目库建设;三是要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对预算执行进行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四是要创新投融资机制,推行PPP等投融资规模,加快PPP推广运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领域项目建设;五是要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工作,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项目结余结转资金,一律按规定收回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六是要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激励约束机制,扩大政府采购服务项目范围。
(三)做好向上争取,确保全县经济持续发展。牢固树立“抓发展就要抓财源,抓财源就要抓项目,抓项目就要抓产业”的观念,积极落实工业信贷引导基金、财政贴息等稳定增长政策,抓好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税源培植,壮大一批骨干财源、夯实一批基础财源、培育一批新兴财源、涵养一批后续财源,形成经济和财税良性互动的局面。一方面要结合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改革,做好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库的申报工作,要对全县的重点项目认真分析和查找,利用自身优势,做好重点项目的认证和上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另一方面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整合力度,建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整合机制,在不改变性质、用途的前提下,将投向相近、目标基本一致、来源不同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发挥资金聚合效益。
(四)做好支出结构调整,确保全县民生改善。一是要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障民生的关系,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增强民生保障的可持续性;二是要完善民生保障长效机制,明确财政保障与改善民生的职责和重点,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到民间领域,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民生资金筹措机制,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三是要努力优化支出结构,在保障政府履行职能、机构有效运转的基础上,逐渐向“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公共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倾斜,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能力;四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勤俭节约的方针,切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将更多的财力用于保障重点领域特别是民生支出方面。
(五)做好财政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提高。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要求,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管理能力;二是构建全过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对预算执行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大对涉农资金、社保资金等民生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按照中央、省、州的统一部署,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有效管控债务风险;四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努力规范财务管理,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泸西县财政局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