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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划计划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6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泸政办发〔2017〕44号
  • 发布日期
    2017-04-20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办、局:

  《泸西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    

 

 

 

 

第一章 规划背景

  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事业改革的全面深化,我县进入实现医疗卫生现代化的关键期。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和群众就医等所带来的挑战,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实现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和《红河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2015年末,我县户籍人口437206人,常住人口41.5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9515人,少数民族人口66912人。出生率14.47‰,死亡率7.66‰,人口自然增长率6.81‰。居民健康状况良好,全县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由2010年的72.1岁提高到2015年的73.8岁。全县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的15.68/10万下降到2015年的0。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10年的7.68‰和9.25‰下降到2015年的4.89‰和8.27‰。

  经过长期发展,我县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5年末,全县有医疗卫生机构150个,其中:县级医院2个,社会办医院1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乡镇卫生院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村卫生室81个,个体诊所3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个。有床位1962张,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4.73张。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43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34人、注册护士638人。

  2015年与2010年相比,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实有床位数由4.71张增加到4.73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由1.2名增加到1.29名,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由1名增加到1.54名。全县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数由104.33万人次增加到145.89万人次,年均增长7.97%,住院人数由7.24万人减少到7.11万人,年均减少0.36%。2015年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占比分别为27.17%和68.17%,住院人数占比分别为77.28%和17.30%。全县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83.22%,平均住院日为8.1日,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63.14%,平均住院日为7.1日。2015年县域内住院比例为83.18%。

  二、主要问题

  (一)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当前,我县医疗卫生资源数量和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仍有较大差距。2015年末,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数、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数均低于全州平均水平。卫生人力资源尤其短缺,2010—2015年,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年均增长率仅为1.5%,远低于诊疗人次增长速度。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和职称普遍偏低,2015年末仅有15.97%的卫生技术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仅占卫生技术人员的1.57%。

  (二)医疗卫生资源分布不均、结构不合理。城乡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医务人员难以满足需要。不同类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不均衡。县内医疗机构以综合医院为主,专科医院数量少、规模小、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辐射能力不强。社会办医院存在规模小、层次低、专科特色不明显、内涵建设和管理经验欠缺、社会认同度不高等问题,尚未形成与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2015年末,2个县级二甲医院和9个社会办医院集中在县城区,占医院总数的78.57%。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占比分别为54.87%、33.90%,注册护士占比分别为74.92%、15.05%。12个社会办医院共有床位458张、执业(助理)医师76人、注册护士145人。

  (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管理水平不高、服务能力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管理水平不高,服务功能不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人员“下不去、留不住、用不好”以及业务素质偏低的问题,服务水平难以提升,服务能力难以承担基层首诊、分级诊疗的托底功能。2015年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仅有2.33%的卫生技术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业务萎缩,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数从2010年的1.34万人次,减少到2015年的1.23万人次,年均减少1.64%。

  (四)卫生信息化建设发展相对滞后、发展差异较大。我县信息化基础设施相对较差、卫生信息化建设投入不足、卫生信息化利用和人员培训不到位,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差异较大,机构间尚未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机制。面向公众的医疗卫生信息服务欠缺。卫生信息化专业人才较少,卫生信息化建设管理机构能力较弱。

(五)公立医院功能定位不清、分工协作机制尚未健全。县人民医院为股份制医院,目前尚未恢复为公立医院,但承担着县级公立医院的服务职能。公立医院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功能定位不清,医疗卫生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问题较为严重。个别医院单体规模过大,虹吸了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和患者,挤占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办医院的发展空间,影响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的提升,增加了患者负担。

  三、形势与挑战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到2020年,我县将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

  (一)人口结构和疾病谱的改变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新任务。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必然带来老龄人口、流动人口的持续增加,这将从总体上改变我县人口结构。伴随着人口的老龄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影响人民健康的首要因素。同时,传染病防治的薄弱环节依然存在,艾滋病等传染病已构成新的威胁,老年疾病对卫生资源的消耗比例呈快速上升趋势。这些新情况要求卫生系统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完善服务体系,以满足社会不同群体对医疗保健的多种需求。

  (二)城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对卫生工作提出了新挑战。近年来,我县通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及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可持续发展潜力增强,城乡卫生保健水平差距有所缩小。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仍未得到根本扭转,高素质卫生技术人员集中于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用型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机制尚不完善,仍缺乏稳定的、具有较高学历和适用技术的人才队伍。城区大型设备总量增长较快,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然难以及时获得适宜配套设备。在卫生资源空间布局上,城区中心地段医疗机构过于密集,新建住宅小区、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城乡接合部相对缺乏医疗网点,滞后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无法满足辖区居民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卫生资源配置的失衡,导致了卫生服务功能的错位和供给的失衡,县级医院病人拥挤,承担了本应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诊治的常见病或健康检查工作,造成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从总体上降低了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三)信息技术的发展给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提出了新需求。随着医学相关领域理论和技术的不断创新,新药物和新型医疗器械不断面世,疾病预防和诊治手段不断进步,势必带来新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互联网+”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也为革新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以适应全县各族群众健康服务需求提出了挑战。

  (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卫生工作注入了新动力。国家、省、州出台了深化医改的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措施,县委、县政府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泸西县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泸西县卫生事业单位人事编制制度改革意见》等医改政策。医改深入推进,必将打破阻碍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分配的体制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在健康保障、服务提供、健康状况方面的差距,实现城乡卫生事业一体化发展,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五)泸西县对外开放区位优势为卫生工作拓展了新空间。随着云南省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红河州建设面向东盟开放重要交通枢纽,我县作为滇中城市经济圈的重要交通物流枢纽和开放前沿的区位优势将更加凸显,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既要立足泸西,也要面向全州、全省,既要为保障县内各族人民的健康作出贡献,又要为发展对外健康服务业及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挥促进作用。我县贯彻“融入滇中,创新跨越”及“建设高原花园城市”的战略部署,将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拓展新的空间。

 

第二章 目标和原则

  一、规划目标

  (一)在扶贫攻坚,实施精准脱贫的大背景下,合理适度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业,形成良好发展的公共服务基础,为“融入滇中,创新跨越”及“建设高原花园城市”战略部署提供支撑。

  (二)到2020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体居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技术水平,做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规范引导社会办医院。以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为特色,发展中医特色,预防与治疗相结合,完善县域三级医疗服务网络。

  (四)按照规模合理、适度超前的思路,实现对周边地区的辐射,打造具有泸西特色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发展思路

  (一)立足泸西实际,发挥区位优势。针对我县居民的主要疾病、就诊习惯和支付能力,构建诊疗和预防结合、急慢病分治、公立和社会办医疗机构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自身就医环境。主动发展县级医院与省内州级、省级医院的对口支援和业务合作关系,发挥区位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提升服务能力,控规模调结构。通过“请进来”和“送出去”等培训模式,提升整体服务能力,重点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针对我县居民的多发病、高外转病和主要死因强化相应专科建设和防治方案,与省、州合作医院进行对接,将县域内住院比例提升到90%以上。根据服务人口控制县办医院规模,鼓励有潜力的社会办医院明确定位,提升能力,整合资源,做强社会办医院。明确乡镇卫生院发展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的职能定位,建立服务网络,提升服务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

  (三)注重内涵发展,强化系统整合。转变医疗机构依靠不断增加业务量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注重卫生人力资源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提升医务人员的薪酬待遇。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办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完善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规划原则

  (一)坚持健康需求导向。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二)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四)坚持系统整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五)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规划指标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我县行政辖区,面积1674平方公里。包括5个镇3个乡,常住人口41.53万人。

  5个镇:中枢镇、午街铺镇、金马镇、旧城镇、白水镇。

  3个乡:向阳乡、三塘乡、永宁乡。

  (二)规划内容

  本规划内容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1. 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社会办医院(民营医院)。

  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医务室(所)等。

  3.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健康教育机构、急救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

  4.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除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不设病床。

  (三)对医疗服务需求的预测

  到2020年,我县常住人口预计达42.98万,县域内医疗机构年住院人次数达7.5万左右,平均住院日在7.5天左右。县级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人数占比为5:2:3,病床使用率分别超过80%、60%和70%,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急慢病分治和分级诊疗模式成型,服务能力和效率明显提升。

  (四)医疗卫生资源总量

  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5.2张,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31人,注册护士数达到2.89人。居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服务主要指标在红河州处于中上水平。医疗资源配置指标符合省、州对县域层面的相关规定。

  表1 泸西县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主要指标

指标

单位

现状

(2015年)

近期

(2017年)

远期

(2020年)

常住人口数

万人

41.53

42.11

42.98

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

床/千人

4.73

4.97

5.20

其中:医院

床/千人

3.82

3.91

4.00

公立医院

床/千人

2.72

2.61

2.50

社会办医院

床/千人

1.10

1.30

1.5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床/千人

0.91

1.06

1.20

执业(助理)医师

名/千人

1.29

1.80

2.31

注册护士

名/千人

1.54

2.22

2.89

  (五)医疗机构床位的构成

  到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床位的构成情况见表2。

  表2 泸西县2020年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床位及构成

  单位:张

指标

医院

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

床位合计

床位占比(%)

治疗床位数

1720

515

2235

其中

公  立

1075

515

1590

71.14

社会办

645

645

28.86

 

第三章 医院

  一、公立医院建设规划

  县办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是政府向县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根据我县常住人口数、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疾病谱等因素,科学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重点办好县办综合医院、县办中医医院、县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1个。力争到2019年底,将县人民医院(综合性医院)恢复为县级公立医院。

  (一)县人民医院

  泸西县人民医院是现阶段我县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的龙头,目前建设有3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承担着县办综合性医院的职能。加速县人民医院发展,治疗床位控制在500张以内,到2020年,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技术水平,成为县域内综合性医疗中心。重点打造微创外科、心脑血管疾病、危重医学、肿瘤科及其他严重影响我县居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重点传染病等方面临床重点专科,打造全县医学检验中心和影像中心。重点加强妇产科、儿科、严重精神障碍等疾病服务能力。

  与州级、省级对口医院强化合作关系,包括:建立远程医疗会诊机制;搭建相关专科疾病转诊绿色通道;组织相关专家定期到县人民医院坐诊,集中完成择期手术;加强县人民医院重点建设相关专科与上级医院的对接。

  通过政府、集体、社会多渠道筹资的办法,实施县人民医院医技楼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

  (二)县中医医院

  泸西县中医医院是现阶段我县县域中医医疗的龙头,目前建设有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的业务指导、人才培养以及全县居民慢性病和急性病康复期的住院治疗,同时辐射周边地区。加速县中医医院发展,治疗床位控制在300张以内,到2020年,提升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技术水平,力争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技术水平。重点打造针灸推拿、中医内科、中医骨伤、中医肛肠、中医皮肤、中医康复、治未病等特色专科;打造全县中医特色康复医疗中心。

  与州级、省级对口中医医院强化合作关系,包括:建立远程中医医疗会诊机制;搭建中医专科疾病转诊的绿色通道;组织中医专家定期到县中医医院坐诊;加强县中医医院重点建设中医专科与上级医院的对接。

  实施县中医医院重点中医专科楼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2017年完成县中医医院迁建及扩建PPP项目并投入运营,规划建筑面积53646平方米。

  (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

  2016年底,原泸西县妇幼保健院与原泸西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合并为泸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留泸西县妇幼保健院牌子。

  实施县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加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发展,治疗床位控制在100张以内,人员、设备配置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到2020年,达到二级专科医院技术水平。

  表3 泸西县公立医院2020年规划一览表

名称

等级

床位(张)

建筑面积(m2)

建设

方式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县人民医院

二级

三级

851

499

40836

53336

新建

县中医医院

二级

二级

223

299

5180

53646

新建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一级

二级

51

99

2617

5000

新建

预留床位

0

178

35000

合计

1125

1075

48633

146982

  二、社会办医院建设规划

  (一)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专科化发展。将社会办医作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鼓励社会办医院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二)为社会办医预留空间。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口腔疾病、老年病和慢性病诊疗机构等各类医疗机构,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均可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办医院,按照规定及时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控制城区社会办综合性医院规模、数量,适当放开优质社会办专科医院的设置,弥补公立医院的不足。引导优质社会办综合性医院下沉到基层,弥补基层医疗资源的不足。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社会办医院全部达到一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技术水平。原则上城区社会办医院的数量与现有水平持平。

  表4 泸西县社会办医院2020年规划一览表

名称

等级

床位(张)

建筑面积(m2)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妇产医院

一级

一级

70

70

5000

5000

中西医结合医院

一级

一级

53

53

1707

2650

众和医院

一级

一级

50

50

2021

2500

新华医院

一级

一级

50

50

2680

2680

济民医院

一级

一级

40

40

700

2000

中山医院

一级

一级

30

99

612

14000

九州医院

一级

一级

30

38

2300

2300

丛立医院

一级

一级

30

30

1350

1500

生殖医学医院

一级

一级

20

30

1500

1500

春成医院

一级

一级

26

26

1100

1100

民心医院

未评

一级

29

29

1550

1550

仁济医院

未评

一级

30

30

900

1500

预留床位

0

100

合计

458

645

21420

38280

  三、医院人员配备规划

医院人员配备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医护比达到1:1.25,二级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45。承担临床教学、带教实习、支援基层、援外医疗、应急救援、医学科研等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适当增加人员配置。未达到床护比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

 

第四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

  (一)明确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医务室(所)等。

  (二)强化主要职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工作。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乡镇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中心乡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规范统一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居委会、行政村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普通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单位内部的医务室和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城区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等因素,在中枢镇设置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点加强医养结合、护理、康复病床设置。加强县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提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水平,重点提升护理、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病床使用效率。

  加快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建设,对未达标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改扩建。到2020年,每个社区有1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乡镇卫生院

  加快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对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进行改扩建。乡镇卫生院重点加强医养结合、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由2个县级医院与9个乡镇卫生院组建医联体,在乡镇卫生院加挂县级医院分院牌子,加大建设力度,对乡镇卫生院现有住院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提升乡镇卫生院诊疗水平,重点提升护理、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病床使用效率。

  综合考虑城镇化、地理位置、人口聚集程度等因素,选择1/3左右的乡镇卫生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乡镇中心卫生院。

  表5 泸西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0年规划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服务人口(万)

现有床位(张)

规划床位(张)

现有面积(m2)

规划面积(m2)

1

中枢镇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0

40

100

2441

6000

2

逸圃卫生院

2.8

30

40

1652

3000

3

向阳乡中心卫生院

3.1

25

40

1152

3000

4

三塘乡卫生院

2.4

26

30

1206

3000

5

永宁乡卫生院

2.6

25

35

2003

3000

6

午街铺镇中心卫生院

5.0

60

60

1668

3000

7

旧城镇卫生院

2.9

38

40

1145

3000

8

三河卫生院

2.7

35

35

1825

3000

9

金马镇中心卫生院

5.6

40

68

2585

3000

10

白水镇卫生院

5.4

60

67

2150

3000

合计

41.5

379

515

17827

33000

  四、村卫生室

  加快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对未达标的村卫生室进行改扩建。到2020年,每个行政村有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均在100平方米以上,原则上占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做到五室分开: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预防接种室分开,实现五通: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配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等35种基本设备。

  五、个体诊所

  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鼓励有资质人员设置中医类个体诊所;鼓励有资质人员到边远山区设置西医类个体诊所。

  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规划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每千服务人口乡村医生数不少于1名,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度增加,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配备2名以上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应有1名女乡村医生;同时,至少应有1名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2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2名全科医生。初步建立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第五章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行政区域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急救、精神卫生、健康教育、采供血机构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1个。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实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规划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强化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加强乡镇、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硬件建设和能力建设。深化专业技术服务“龙头”作用,加强对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强化三级预防保健网络的网底功能。按照不同疾病防治要求,在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积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稳步降低全县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

  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一)机构设置。2016年底,原泸西县卫生监督所更名为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整合卫生、计划生育监督执法职能。以各乡镇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机构为基础,建立县、乡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系,积极探索乡镇级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新模式。

  (二)强化管理。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做到网格到底、明确职责,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考核机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执法设备达到《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重点做好医疗执法、计生执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和健康相关产品的监督。

  (三)提高能力。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杠杆和信息引导等手段,提高卫生计生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卫生计生法制、规范行政许可、加大监督力度,建立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新体制。完善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落实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建立协调统一的管理体制。

  三、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一)机构设置。2016年底,原泸西县妇幼保健院与原泸西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合并为泸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机构合并、职能整合,各乡镇卫生院加挂“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以二级及以上医院儿科、妇科、产科等为依托,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基础,完善集妇幼卫生监测与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县、乡镇(社区)两级妇幼保健服务机构、网络。

  (二)提高能力。推进县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和规范化业务用房建设,建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管理规范的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健全妇幼保健网络体系和监测网络体系。加强产科急救体系建设,完善产科急救绿色通道,健全产科急救机制,提高产科急救能力。

  四、急救机构

  (一)规划目标。到2020年,建成机构健全、设施配套、装备适用、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服务良好的联网联运、运转协调、覆盖城乡各地急救医疗服务体系。

  (二)机构设置。全县设急救站1个,组建急救队伍14支。

  (三)规划布局。在县人民医院附设急救站1个,县中医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会办医院(民营医院协会牵头)及10个卫生院各组建急救队伍1支。

  五、其他公共卫生机构

  以云南省煤矿精神病医院为主体,县人民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建立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防治格局。独立设置健康教育所1个,加强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附设储血库各1个。

  六、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规划

  (一)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0.83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原则上按照每万常住人口1.75人的比例核定,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70%。

  (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80%。医护比达到1:1.25,床护比不低于1:0.45。

  (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权责一致、编随责增、人事相宜、保障履职”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以辖区每万常住人口1—1.5名的标准配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

  (五)健康教育机构、急救机构、精神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等根据服务人口、年业务量等配置人员。

 

第六章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完善卫生人才制度

  坚持“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建立与社会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管理机制。改善医药卫生人才发展政策环境,健全医药卫生人才评价、选拔、流动、激励保障等制度和机制。加强政府对医药卫生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制定和实施基层“拴心留人”政策,推动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健全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完善岗位设置管理,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原则上不低于80%)。逐步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和医疗卫生机构各司其职的宏观管理机制,实现卫生人力资源全行业管理。

  二、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补充和引进力度,多渠道培养卫生人才。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争取达到2.31人,总量达到990人左右。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争取达到2.89人,总量达到1240人左右。可根据我县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医疗需要和需求的变化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新进人员除护理专业以外都要求本科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临床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表6 泸西县不同类别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规划

  单位:人

医疗卫生机构

2015年

2020年

卫技

人员

执业(助理)医师

注册

护士

卫技

人员

执业(助理)医师

注册

护士

县级医院

763

239

374

1240

380

610

社会办医院

276

76

145

620

180

32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15

181

96

800

375

270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6

23

16

53

27

17

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39

15

7

65

28

23

合计

1439

534

638

2778

990

1240

  三、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

  建立医学人才培养与卫生计生行业人才需求的供需平衡机制,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开展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深入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继续医学教育覆盖率达100%,乡、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达95%以上,参与学分验证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学分验证合格率达95%以上。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

  (一)加强初中职卫生人才培养。县级综合医院每年至少派出15—20名专业技术人员到省内外学习进修。到2020年,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60%以上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成为全科医生。全县40%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获得中级职称。

  (二)加快高端人才培养。每年选送一定数量的业务骨干到省内、外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修学习。基层适宜人才以选送到省内、外医疗机构进修学习为主;高端人才培养原则上每人每期6个月至1年;基层适宜人才结合国家年度重大公共卫生人才培养项目时间执行。重点培养对象可参加多次培训。

  (三)实施名医培养工程。到2020年,每个乡镇卫生院各有1名副高级以上卫生人才,全县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2015年的64名增加到140名,其中乡镇卫生院由2015年的空白发展到10名。到2020年,培养出具有广泛影响的“红河名医”5名、“阿庐名医”5名。

 

第七章 卫生信息化建设

  一、建设县域医疗健康信息数据平台

  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载体,实现居民健康数据和诊疗数据互联互通,整合、优化诊前诊后健康管理的业务流程。在整合公共卫生、区域医疗等信息化平台的基础上,建设泸西县健康信息管理平台、远程医疗服务平台、互联网+医疗服务系统平台,实现联通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和计划生育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到2020年,全县基本建成以居民健康卡为介质、以“智慧卫生”信息平台为支撑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体系。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覆盖全县人口并整合共享。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等公共服务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就医“一卡通”。

  二、提高完善县域医疗服务机构的信息化水平

进一步提高、完善县级医院的信息化水平。健全完善县级医院HIS、LIS、PACS系统,提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在县级医院远程医疗服务系统、上海援建徐汇云医院泸西县5个医疗服务点基础上,搭建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云医院服务网络,形成县域内较为完备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体系。 

第八章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一、防治结合

  通过独立建设,提升能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健康教育所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慢性病管理,着力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加强对县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

  通过整合职能,整合临床诊疗、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指导各项职能,强化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考核。强化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

  通过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力度,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分级诊疗

  (一)探索主动有序的转诊体系。逐步探索按病种制定我县诊疗流程和转诊标准,合理选择省域内省、州重点转诊医院,签订相关转诊标准、流程和费用协议,建立健全转诊机制。

  (二)探索组建县级医疗联合体。探索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为核心,吸纳周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疗联合体。联合体内部重建分工和分配机制,县级医院负责患者急性期的治疗,压缩平均住院日和医院单体规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患者康复期治疗;联合体内部实现医师多点执业。县属有关部门要支持医疗联合体内部资源重组和人事制度调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明确康复患者的转诊标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完善住院报销政策,开展联合体医疗机构之间病人双向转诊。

  (三)推进县域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十三五”期间,实现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付乡村医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费用,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提供技术培训和公共卫生服务指导。乡村医接受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包括服务质量监管与考核等。探索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之间的紧密型合作,尤其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统一招聘、培训、流动的人事管理机制。

  三、急慢分治

  建立县域康复医疗网络。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康复科建设,把县人民医院康复科建设成为州级重点临床专科,鼓励社会办医院向康复护理及养老领域发展,乡镇卫生院重点发展康复医疗,形成公立医院为核心的“县级医院—乡镇中心卫生院”一体化县域康复医疗技术骨干力量。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研究出台针对性措施,从资金和政策上鼓励社会力量向专科或康复医院发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善医保支付政策,使住院患者在急性期和康复期之间合理流动。

第九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以泸西县医疗卫生资源调整领导小组为主体,统筹组织、协调医疗卫生资源调整工作;切实加强对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的领导,将医疗卫生机构落实规划内容,列入年度工作和考核目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辖区内县级医院、社会办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管理工作;建立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其它部门长期稳定的合作协商机制,营造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良好政策和财政支持环境。

  二、明确发展重点

  “十三五”期间,县域卫生人力资源、财政投入和信息化建设围绕提升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打造县中医医院康复网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效率三个发展重点进行布局,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县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打造专业发展平台,与省、州对口医院建立良好业务合作联系,通过远程医疗和专家会诊等形式,让患者在县域内就诊,降低外转率;打造县中医医院康复网络,重点加强中医医院肿瘤、神经内科、骨伤科等专科建设,发挥中医在康复理疗方面的引领作用,同时联合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县域内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网络,并对周边地区进行辐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效率,在明确康复护理等长期医疗定位的基础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加强和县级医院的双向转诊,提高病床使用效率。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完善自主管理。以组建县医疗联合体为契机,推动公立医院治理结构改革。一方面规范县级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强化医院预算、成本和绩效管理;另一方面将业务发展权、人事管理权和分配权一定程度上下放给医院。

  (二)改革补偿机制。明确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责任主体,落实公立医院补助政策,完善卫生投入机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资金保障。

  (三)完善运行机制。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级公立医院协作制定多方认可的医院成本核算标准,每年自动向各方提供医院成本信息,构筑医疗服务定价与支付谈判基础,医保部门与医院逐年磨合,形成相对合理的医疗服务定价与支付机制。

  (四)强化监管机制。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强化监管,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

四、落实监督评价

  (一)严格规划实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要及时发布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纳入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医院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扩大、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必须符合本规划的要求,否则,设备不得购买、项目不得建设。

(二)强化监督评价。县属有关部门要强化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价,建立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打造统一的规划信息平台,建立规划建设与行业管理的联动机制,实现项目建设统一规划、管理联动、建设协调,加强规划衔接。

(三)预留发展空间。适当提高改扩建和新建医疗卫生项目的容积率,加强发展备用土地的控制管理,优先保障医疗卫生机构规划用地需求。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周期一般为5年,规划中期依据规划执行情况和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表7 泸西县医疗卫生设施现状及规划一览表

分级

现状

规划

数量(家)

床位(张)

名称(床位数)

数量(家)

床位(张)

名称(床位数)

三级

0

0

 

1

677

县人民医院(499)

县级医院预留床位(178)

二级

2

1074

县人民医院(851)

县中医医院(223)

2

398

县中医医院(299)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99)

一级

13

509

县妇幼保健院(51)

妇产医院(70)

中西医结合医院(53)

众和医院(50)

新华医院(50)

济民医院(40)

中山医院(30)

九州医院(30)

丛立医院(30)

生殖医学医院(20)

春成医院(26)

民心医院(29)

仁济医院(30)

12

645

妇产医院(70)

中西医结合医院(53)

众和医院(50)

新华医院(50)

济民医院(40)

中山医院(99)

九州医院(38)

丛立医院(30)

生殖医学医院(30)

春成医院(26)

民心医院(29)

仁济医院(30)

社会办医院预留床位(1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0

379

中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0)

逸圃卫生院(30)

向阳乡中心卫生院(25)

三塘乡卫生院(26)

永宁乡卫生院(25)

午街铺镇中心卫生院(60)

旧城镇卫生院(38)

三河卫生院(35)

金马镇中心卫生院(40)

白水镇卫生院(60)

11

515

中枢镇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

逸圃卫生院(40)

向阳乡中心卫生院(40)

三塘乡卫生院(30)

永宁乡卫生院(35)

午街铺镇中心卫生院(60)

旧城镇卫生院(40)

三河卫生院(35)

金马镇中心卫生院(68)

白水镇卫生院(67)

合计

25

1962

 

26

2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