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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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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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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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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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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召开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会议
为确保下一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持续平稳运行,我县于9月27日上午召开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会议,全县各乡镇、有关部门领导及中枢镇各社区负责人等共52人出席会议。
会上,人社局局长孔祥对2018年1月至8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作了总结。县政府办副主任夏云旺传达了《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唐卫平从四方面作了安排部署: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各乡镇要加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筹资工作责任,要特别关注农村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的参保缴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要100%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二是广泛宣传动员,确保政策普及。切实加大医保筹资工作的宣传动员力度,通过召开群众会议、进村入户宣传、群发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确保医保筹资政策宣传农户全覆盖,让农民群众自觉自愿、积极主动缴费,确保参保率达100%。三是规范缴费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各乡镇经办人员要在收取参保费时,认真开具《云南省社会保险费缴款收据》,必须保证一户(人)一票,谁缴谁开,确保信息准确,做到不错登、漏登。所收参保费要随收随缴,不得滞留,并定期报告收缴进度。四是强化信息管理,确保高效准确。各乡镇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必须做到参保人员信息与参保系统信息吻合,绝不允许出现“错、漏、重”等现象,导致参保群众漏保现象。因乡镇工作人员错录、漏录导致漏保,群众看病报销不了的,要坚决严肃查处,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