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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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zrzyj/2025-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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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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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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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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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办、局:
《泸西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泸西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2025年趋势预测
(一)泸西县地质灾害简况
截至2025年5月,全县列为地质灾害防治对象的隐患点有93个,其中:滑坡点51个、崩塌点12个、塌陷点27个、泥石流沟3条。灾情特点:滑坡较严重,崩塌、塌陷次之,泥石流威胁程度小。全县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群众1034户4317人,定岗定责落实监测员158人。
(二)降水趋势预测
据县气象局预测,预计2025年泸西县降水总量(以泸西站为代表站)在858.4~944.1毫米范围,属略多;3~4月降水略多,有春旱发生,5月雨水偏少,雨季于5月下旬以后开始,属偏迟,雨季开始前有初夏干旱;主汛期(6~8月)雨水集中,降水量较2024年同期增多,处于偏多范围,单点性大雨、暴雨突出并有洪涝出现,大风、冰雹强度较强;9~11月降水略少,其中9~10月降水相对集中,有连阴雨天气,雨季于10月中旬结束,属正常;11月降水略多。
对比历史同期资料,预测泸西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高发时段为6~9月。
(三)人类工程活动影响
各类工程建设活动、资源开发等人为扰动而引发的地质灾害呈上升态势;已建、在建公路、水利水电工程、景区景点等重要工程活动增多;水利水电工程的筑坝蓄水,将改变项目区及周边地层岩体及土体的应力和含水量,易诱发或加剧库区的地质灾害。
(四)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一是各乡镇坝区,因地下水位下降容易引发地面塌陷。二是泸西县南盘江、小江流域一带,由于所处位置山高坡陡、沟深极易发生崩塌、滑坡隐患。三是公路沿线边坡,露天开采矿山的开采面,各类建设项目施工营地、临时设施,沟口及坡脚、坡顶的村庄区、工棚、田棚属于高风险区。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
(一)群测群防的隐患区
1. 中枢镇区域。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9个,灾害类型全部为滑坡,受地质灾害潜在威胁人口103户421人。主要隐患点有:西华村民委员会羊格黑村民小组滑坡。
2. 向阳乡区域。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其中崩塌点1个、泥石流沟1条,受地质灾害潜在威胁人口90户319人。主要隐患点有:勺布白村民委员会黄栎树村民小组崩塌。
3. 三塘乡区域。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8个,其中滑坡点3个、崩塌点4个、塌陷点1个,受地质灾害潜在威胁人口190户797人。主要隐患点有:俱久村民委员会平田一队村民小组、平田二队村民小组、阿路白村民小组、石阶脚上寨村民小组崩塌;方摆村民委员会大方摆村民小组滑坡。
4. 永宁乡区域。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25个,其中滑坡点24个、泥石流沟1条,受地质灾害潜在威胁人口241户948人。主要隐患点有:笼册村民委员会色耳古后寨村民小组、大蒿箐村民小组,法衣村民委员会水头村民小组、小新寨村民小组,舍者村委会大寨村小组、长岭岗村小组滑坡。
5. 午街铺镇区域。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30个,其中滑坡点13个、塌陷点11个、崩塌点6个,受地质灾害潜在威胁人口204户909人。主要隐患点有:雨洒村民委员会雅乐村民小组(雅乐西沟脚、雅乐小寨2处),百菊村民小组(百菊小寨凹、百菊小刺山2处),山林村民委员会水秧田村民小组滑坡;雨洒村民委员会大足禄村民小组崩塌。
6. 旧城镇区域。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16个,其中塌陷点14个、崩塌点1个、滑坡点1个,受地质灾害潜在威胁人口152户673人。主要隐患点有:木龙村民委员会新寨子村民小组、中摆村民小组、小木龙村民小组,板桥村民委员会龙潭冲村民小组塌陷;板桥村民委员会阿子田村民小组滑坡。
7. 白水镇区域。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2个,其中滑坡点1个、泥石流1个,受地质灾害潜在威胁人口8户38人。主要隐患点有:善导村民委员会平山哨村民小组滑坡。
8. 金马镇区域。确定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隐患点1个,受地质灾害潜在威胁人口46户212人。隐患点为:爵册村三村(龙抓寨)小组。
(二)各乡镇坝区(主要为:旧城镇、白水镇、金马镇);泸西县南盘江、小江流域一带(主要为:泸西县永三向线、永宁乡冒新线公路);各类建设项目施工营地、临时设施(主要为:泸丘高速建设、永宁风电建设等);露天开采矿山的开采面以及位于沟口及坡脚、坡顶的村庄区等。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严格落实防灾责任,不断完善防治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将各项工作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全县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一)健全防治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1. 成立泸西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晓磊 副县长
副组长:程周福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金 晶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夏永红 县财政局局长
周 梅 县民政局局长
张荣华 县气象局局长
马 敏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段 泽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志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陶光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劲光 县水利局局长
李树荣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孟石平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赵涌铭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王颖婷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胡国生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 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戴 云 中国移动泸西分公司总经理
肖华东 中国电信泸西分公司总经理
梁 进 中国联通泸西分公司总经理
王腾霄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新法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祖守美 泸西供电局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挥、统筹协调,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具体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不作为县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有关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领导小组成员今后若有变动,由相应人员自行替代,不再另行发文。
2. 部门职责分工:
(1)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的建设和营运,联合气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调查监测工作,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配合上级部门和有关专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稳定性评估,提出应急抢险措施的建议;制定完善地质灾害巡查、检查、汛期值班和灾情速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随时接受群众报灾信息。发生灾害时,迅速组织专业人员赶赴现场,了解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发展趋势,作出有效的应急处置意见,尽量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县的非煤矿山、危化品、工贸企业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县发展和改革局:严格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核审批审查把关,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易地扶贫搬迁点所属乡镇是否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建议逐一落实,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县能源局:负责组织和督促煤矿、新能源和油气管道等企业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复查、监测预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
(4)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做好工贸企业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工贸企业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
(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地震局):负责组织指导和督查城镇建设、村镇建设及房地产开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与处置。负责对各乡镇上报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群众居住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安全认定。
(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全县交通干线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定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重点对正在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以及不稳定的路基的公路建设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尤其要加强公路主干线以及新修建的各路段进行巡查、排查和监测,发现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7)县水利局:负责全县的水情和汛情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并及时将辖区水情监测预报信息报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做好全面巡排查和监测工作,发现特殊情况及时处置。
(8)县文化和旅游局:制定旅游区(点)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旅游区(点)及已建、在建项目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出现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确保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9)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按相关政策做好农村居民建房的审批工作,防止因建房引发地质灾害,对已建、在建项目工程做好巡排查,出现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0)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对国家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公园、林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排查;对已建、在建项目工程做好巡排查,出现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11)县教育体育局:制定学校校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学校校区地质灾害隐患巡排查。发现校区地质灾害隐患及时处置。当发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临灾将威胁学校时,要立即组织学生疏散并组织抢险救灾。对已建、在建项目工程做好巡排查,出现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确保校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2)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全县医疗机构区域类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及处置。
(13)泸西供电局:负责对配网供电设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对已建、在建项目工程做好排查,出现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4)中国移动泸西分公司、中国电信泸西分公司、中国联通泸西分公司:负责对通讯设备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出现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5)县气象局:县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开展”1262”精细化预报专题服务。强化与县自然资源局的会商联动,重点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气象条件监测、分析和预报,及时向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提供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气象风险预警预报信息。
3. 各乡镇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站、所人员组成的地质灾害防治机构,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全力推进以行政村为网格,乡镇联系领导为网格责任人、村党总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为网格专管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为网格巡查员的网格化管理制度。采取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包村、乡镇干部包点、村组干部包户构建“一点多员”的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风险区(坝塘,沟口及坡脚、坡顶的村庄区、工棚、田棚,露天开采矿山的开采面,各类建设项目施工营地、临时设施)开展排查防范工作。
各乡镇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联络和相关信息报送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行业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消除、降低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各乡镇政府进一步加强本乡镇协调联动,落实属地政府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压紧压实在运行和在建工程的防灾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规划管控。要按照“源头防控、综合治理”的要求,充分结合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精细化调查评价成果,在编制交通、水利、能源、文旅等重大项目专项规划时,应当充分评估地质灾害风险,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二是强化监督指导。要通过检查指导等方式,督促行业领域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单位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制度,建立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安全制度,完善防灾预案,落实防灾措施,有针对性地组织险情处置演练,避免因工程建设引发、诱发、加剧地质灾害。三是提前防范风险。要重视地质灾害风险区排查处置,提早落实巡查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措施,对历史上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损失的风险区要进一步加强巡排查,从源头上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总结提升地质灾害风险识别、控制、预警、处置能力。
(三)夯实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基础
1. 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动态闭环管理。工业商务和信息化、教育体育、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农村、水利、文化和旅游、应急、能源、林草等相关职能部门,要紧盯责任范围内的隐患点与风险区,重点围绕居民点、学校、医院、重大工程建设区、交通干道、高速公路、重要设施周边地区、景区景点、农村切坡建房等区域和部位,建立健全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隐患动态“三查”制度,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巡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灾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实施地质灾害隐患“发现、交办、整改、销号”全过程闭环管理。
2. 推动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一是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按照“非必要不切坡”的原则,指导督促乡镇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及“三区三线”的管控要求,科学选址,坚决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尽量避开地质灾害风险区,严格防控新增切坡建房隐患。二是建立居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制度,最大限度地避让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和隐患点。确因选址困难需切坡的,在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乡镇组织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督促指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建房安全。三是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等5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做到“切坡必先治、治后再建房”,在已调查发现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危险区域内,且工程治理难度大、费用高的建设用地;存在高陡边坡和不稳定边坡的区域,不得作为宅基地选址范围。
3. 深化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评价。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更新调查。依托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采集系统,进一步核证、更新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相关信息,确保地质灾害隐患数据精准。
(四)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1. 深化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落实推广州、县两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平台应用,分级分片区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县自然资源部门应与气象、水利、地震等部门进一步健全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强化3天强降水过程气象风险预报、1天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和短时临灾气象风险预警等举措,畅通监测预警信息通道,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发送至各乡镇、成员单位。
2. 提升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能力。持续强化“技防+人防”监测预警联动,完善预警响应机制,有效落实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响应行动,扩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覆盖面,加强灾害成因机理研究,强化致灾因子分析,优化预警模型和阈值设定,提升监测预警精准度。
(五)扎实推进综合治理和避险搬迁
1. 稳步推进综合治理。一是各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稳步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大行业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力度,落实好资源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引发或遭受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程,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二是县自然资源局要持续加强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管理,积极推动《泸西县岩溶塌陷调查评价项目》、《永宁乡杨家寨、水头、小新寨村小组治理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加强统筹谋划,严格落实责任,贯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取得实质性成效,切实发挥防灾减灾作用。同时,相关乡镇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三是县财政局要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监管及拨付,及时足额保障拨付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牵头做好资金监管和使用工作,确保资金高效安全,坚决杜绝出现违规截留、挤占、挪用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资金执行率,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2. 提前谋划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最终批准的《云南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详细方案》和确定的支持政策、核定户数、年度计划,超前谋划,全面统筹推动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搬迁工作。按照隐患点所在村小组搬迁条件成熟度及年度计划开展避险搬迁的各项工作,逐级压实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措施到点,有效推动项目实施。
(六)常态化开展宣传培训演练
各乡镇、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机制,面向全社会开展多形式的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全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工地”的”“七进”科普宣传活动。针对各级行政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技术支撑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及群测群防员等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针对受威胁群众开展防灾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面提高风险防御和应急处突能力。实现隐患点和风险区每年一次全覆盖,严格落实“三个避让”(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避让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现象时紧急避让撤离、隐患点险情不能明确判断时紧急避让撤离)的刚性要求,坚决防止人员转移后擅自返回造成人员伤亡,做到地质灾害不排除不回迁、山洪不过去不回迁、房屋安全无保证不回迁。
(七)强化地质灾害科技成果运用
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省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等信息系统运用实践,实时更新完善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自然资金监测监管、特大型资金项目等管理系统,集成省、州、县三级包括基础数据、动态更新调查、气象风险预警的信息技术支撑体系,进一步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科技成果运用,切实不断提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