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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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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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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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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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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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州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信息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
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面向社会的窗口,是公众与政府互动的渠道,是县政府发布政务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互联网+电子政务”的要求,认真做好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州、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信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公开的范围
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州、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信息的范围是:州、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出席各乡镇、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活动,到各乡镇、各部门调研、视察、指导工作的政务信息。
二、信息公开的流程
州、县政府领导的政务活动信息,由各乡镇、各部门通过OA系统(选择短信提醒)上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流程如下:
撰稿人撰写→校稿人校对→审签人审核→信息员上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审核格式和内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审查规范性和保密性后公开发布。每篇信息须配发1—5张图片(注:图片单独报送,不要插入在文档里)。
三、信息公开的时限
为提高信息的时效性,信息必须在州、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结束后12小时内上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必须在收到上传信息8小时内审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必须在收到审核信息4小时内审核完毕。
四、建立信息审核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要重视对领导政务活动信息的校对和审核,特别是国名、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职务及姓名、中央重大会议名称等内容的文字表述,确保“零差错”。州、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信息公开前审签人必须在纸质信息上签字,审签过的纸质信息由各乡镇、各部门进行存档。如果公开的政务信息有错误,被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州政府办公室通报的,将按照“谁审签、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严禁未经审核的信息和涉密信息上网,涉及商业秘密、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的敏感信息也不得向社会公布,要确保上网信息绝对安全。
五、明确信息公开职责
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部署,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有关工作并审签上传的信息;明确1名信息员负责信息上传。各乡镇、各部门不公开或多次不按时公开州、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信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向全县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要加强信息内容和格式的审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要加强信息规范性和保密性的审核,县电子政务管理中心要加强网站的技术运行维护工作。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乡镇、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于2017年1月12日17:00前实名加入QQ工作群,群号:456134071,并填写《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名单》,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从群内发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工作人员。
(此件公开发布)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