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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6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泸政办发〔2016〕202号
  • 发布日期
    2017-01-0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真正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县人民政府领导在文件、信件、材料上的批示事项,现场办公、调研活动中的指示以及其他交办事项。

  二、办理原则

  坚持“准确规范、高效有序、落实到位、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交办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办理程序

  (一)及时梳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梳理县人民政府领导的交办事项,拟定《泸西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事项通知》。

  (二)登记交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建立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事项登记台账并准确登记填写交办编号、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批示情况、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完成时限、办理要求等内容,《泸西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事项通知》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交办至相关承办单位。需要多单位协同落实的,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意见没有明确牵头单位的,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明确,涉密事项按规定办理。

  《泸西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事项通知》中对有时间要求的指示批示要明确办理时限,紧急事项原则上承办单位应于收到之时起24小时内办结并反馈;一般事项原则上承办单位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情况复杂、涉及面广、需调查研究和涉及人事、编制、经费等的事项,由承办单位提出意见后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领导确定。

  (三)办理落实。各乡镇、各部门接到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事项办理通知后,要及时认真会商研究,领会指示批示精神。对县人民政府领导明确要求办理落实的事项,要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对县人民政府领导要求调查了解的事项,要实事求是,核清情况,及时报告;对县人民政府领导要求研究提出意见的事项,要认真研究,充分论证,确保所提意见科学准确、合理可行;对县人民政府领导要求阅研借鉴的事项,要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加强和改进工作。

  (四)反馈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对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事项办理情况要及时反馈,承办单位或牵头主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办理过程中遇到新问题、新情况等,由承办单位或牵头主办单位报送专题报告;确因情况复杂等原因在规定时限内难以办结的,应书面说明原因,并上报办理方案,定期报告办理落实进展情况。办理专题报告应对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事项逐一正面回应,不回避问题。除县人民政府领导直接交办的个别事项外,不得以单位正式文件向领导个人报送或多头报送。

  (五)整理归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收集整理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事项办理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资料,归档并妥善保管备查;其他办理单位归档复制件或抄清件。

  四、督办考核

  (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县政府督查室分别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的交办事项的梳理、转办、督促落实和反馈工作,联系工作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及时指导、督促主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办结相关指示。对工作进度滞后的承办单位,要通过电话、书面督办等形式进行督办。

  (二)县政府督查室对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督办情况进行整理汇总,紧急事项立即反馈,其他工作每半月整理反馈一次。

  (三)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每年年底将负责的交办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事项办理情况汇总至县人民政府督查室,纳入县委县人民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批示交办事项不重视,不及时认真办理,逾期未报的,在单位年度绩效管理考评中予以扣分;对造成工作被动甚至产生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承办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泸西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事项模版

 

  (此件公开发布)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泸西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办事项

  交办编号:1-1

 

 

  

  时间:2016年×月×日

  地点:××办公室

  事由:×××××××××××××××××××××××××××××××××××××××××

  交办事项:

  一、×××××××××××××××××××××××××××××××××××××××××××

  (责任人:×××)

  二、×××××××××××××××××××××××××××××××××××××××××××

  (责任人:×××)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8日

  (督办联系人:县人民政府副主任×××;联系电话:×××××××××××)

  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