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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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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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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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泸政办发〔2017〕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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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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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泸西县“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38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红河州“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红政办函〔2017〕6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推进我县“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泸西县“多证合一”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唐卫平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 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云鹏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叶 铭 县委编办副主任
陈 刚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冯林祥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张汝发 县公安局副局长
康 静 县民政局副局长
汪明才 县财政局副局长
马小丽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金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唐浩然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汝印 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赵永高 县林业局副局长
周永康 县水务局副局长
宋洪青 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袁明东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王茂逸 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李洪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燕 县统计局副局长
赵洪明 县粮食局局长
张 明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段洪兴 县地税局副局长
冯林外 县国税局副局长
张永晖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杨晓佳 中国人民银行泸西支行副行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有关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安排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我县“多证合一”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多证合一”改革重大政策、实施方案、整合清单;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云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叶铭、陈刚兼任。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批准事项的准备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起草领导小组重要文件和报告,制定工作计划;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督促、检查、推动改革工作,协调推进全县“多证合一”改革有关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主动研究和解决我县“多证合一”改革工作中的问题;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改革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请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并于9月28日前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及电话:李勇,6623301。
(二)县政府督查室要根据任务分解和改革时间表,动态跟踪督查、实施专项检查,定期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不认真履职尽责、推动改革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适时启动问责,严肃追究责任。
(三)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接任该职务的同志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此件公开发布)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