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0-01864
-
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泸开组〔2018〕60号
-
发布日期2018-10-13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收回的通知
中枢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
中枢镇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石洞村委会石洞公房建设项目资金的请示》(泸中政发〔2018〕59号)收悉,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结余结转综合治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开组办〔2018〕2号)文件“对结余结转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收回并调整用于其他扶贫项目”的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收回石洞村委会石洞公房建设项目资金95万元,由县财政局调整安排用于其他扶贫项目。
二、资金收回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上午10:00前返回扶贫资金专户。
户名:泸西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
账号:53001666836050676406-1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泸西支行
(此件公开发布)
泸西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