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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文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864
  • 发布机构
    中共泸西县委组织部
  • 文号
    泸发〔2017〕19号
  • 发布日期
    2018-03-24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泸西县委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创新驱动助推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县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发挥人才在推动泸西跨越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27号)和《中共红河州委关于全面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推动“十三五”规划落实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实施意见》(红发〔2016〕6号)及州委“8+5”人才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泸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县委“113553”发展思路,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人才工作导向,深入实施人才强县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重点关键,加强统筹协调,创新体制机制,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解放和增强人才活力、补齐人才短板,以人才提升促进发展转型,以人才驱动引领创新驱动,以人才政策创造人才红利,以人才资本助推跨越发展,引导各类人才为建设高原花园城市,推动泸西跨越发展贡献才智。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着力健全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坚持服务大局,着力促进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人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推动泸西跨越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科学谋划改革思路和政策措施,加快建设彰显泸西吸引力的“阿庐英才”战略品牌体系,促进全县人才规模、质量、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协调。

  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构建更加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关于创新和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系列文件精神,健全完善有利于推动人才发展制度和相关配套政策,努力形成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坚持市场导向,着力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健全和改革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使人才各尽其能、各展其长、各得其所,让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

  坚持协调发展,着力增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针对性、协调性、精准性。坚持分类施策、整体开发,突出做好中高端人才、团队及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紧缺急需人才的引进培养,统筹做好城乡、区域、产业等不同领域和层面人才的开发工作,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

  坚持开放聚才,着力推进县内外人才资源的开发利用。树立开放思维和战略眼光,充分利用泸西资源、区位、人文等优势,建立完善更加开放灵活的聚才机制,制定实施更加积极、有效的人才政策,主动参与人才竞争,不唯地域引进人才、不求所有开发人才、不拘一格用好人才。

  (三)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县人才管理体制更加科学高效,人才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流动和激励机制更加完善,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更加明显。全县新增人才总量、地区人才密度、每万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数、科研成果转化率、人才贡献率等重要指标达到省州要求,全社会识才爱才敬才用才氛围更加浓厚,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最大限度得到激发和释放。

  二、强化重点人才培养开发力度

  (一)选拔一批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抓好《泸西“阿庐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制定落实,合理确定阿庐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类别和选拔对象的思想政治、科研能力、论文奖项等条件,突出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权重。建立领军人才选拔认定、考核评价、奖励扶持等机制。到2020年,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旅游文化、新材料和信息化、生物医疗和大健康、食品与消费品制造、现代物流等产业,分批在全县范围内选拔认定12名左右“阿庐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支持其领衔组建产业技术创新团队,争取在自主创新、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运用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为“产业强县”提供有力支撑。同时,力争有1至2名入选“红河产业技术领军人才”。

  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泸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认定一批行业骨干精英人才。抓好《泸西“阿庐英才”培养计划》的制定落实,配套制定实施“阿庐”首席技师、教学名师、名医、文化名家等系列人才培养办法。到2020年,从全县农业、交通、能源、生物、旅游、制造等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优秀高技能人才中,分批选拔认定10名左右“阿庐首席技师”,支持其领衔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力争有1至2名入选“红河首席技师”;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中分批选拔认定12名左右“阿庐教学名师”,支持其领衔组建“名师工作室”,力争有1至2名入选“红河教学名师”;从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在岗的执业医师中分批选拔认定12名左右“阿庐名医”,支持其组建“名医工作室”,力争有1至2名入选“红河名医”;从全县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和文物博物、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文化产业等领域,分批选拔认定12名左右“阿庐文化名家”,支持其组建“文化名家工作室”,力争有1至2名入选“红河文化名家”。

  牵头部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县财政局、县社科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培养一批本土杰出优秀人才。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及企业家队伍”培养工程,抓好《泸西县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及企业家队伍建设暂行办法》的制定落实,建立健全培养培训、引才聚才、联系服务、鼓励泸西籍在外企业家返乡发展、扶持创新创业、评价激励等机制,激发企业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认真落实《泸西县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大规模、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人员培训,按照省州有关要求,不断提升全县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人数逐年增加。实施“高素质年轻干部”培养工程,采取举办“青干班”、专题培训、挂职锻炼、外派进修及与“南部六县”交流锻炼等方式,切实加强中青年干部人才培养。实施“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工程,定期举办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培训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培养力度;继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力度,招考各类人才时可确定一定比例定向招录。实施“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评选”工程,落实好《泸西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管理办法》,每三年评选一次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考核。同时,认真落实免费师范生培养、优秀贫困学生奖励等补助政策,大力培养各类优秀人才。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教育局、县工商联

  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招商局、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县工商联、泸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推出一批拔尖乡土人才。抓好《泸西“阿庐拔尖乡土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制定落实,强化乡土拔尖人才队伍建设,围绕生产型、经营型、技能带动型、技能服务型、社会服务型等乡土人才。到2020年,在全县范围内分批选拔认定20名左右优秀的农业乡土人才,授予“阿庐拔尖乡土人才”称号。加大乡土人才培养力度,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土专家”培养和“返乡创业”工程,建立拔尖乡土人才和农村返乡创业青年优先接受培训、优先享受政策等激励机制,抓好县乡村三级教育培训服务中心、党建脱贫“双推进”教育实训暨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建、管、用”。鼓励“拔尖乡土人才”带头创业、发展产业,在组织、人社、工信等部门发放“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泸西县党员创业互助基金”及“贷免扶补”创业贷款“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时,给予优先考虑和扶持。通过扶持培养,不断提升各类乡土人才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经营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促进拔尖乡土人才脱颖而出。

  牵头部门: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五)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人才。健全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及紧缺岗位后备人才工作机制,抓好《泸西县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暂行办法》《泸西县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泸西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办法(试行)》等配套办法的制定实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抓好引进人才服务工作。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科技、新型能源、工程技术、国际贸易、跨境商务、规划设计、旅游文化、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对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需求,鼓励乡镇和部门创新思维、主动谋划,通过直接引进或采取兼职兼薪、特聘顾问、人才租赁、短期聘用、项目合作、服务外包、建立专家工作站、设立专家联系点、建立专家咨询制度、引导专家领办联办经济实体等方式,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通过聘请兼职、股权激励、特聘顾问等方式,自主引进省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招商引资项目引进的人才及团队,经申报认定符合条件的,也可享受我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优惠政策。

  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扶持一批创新创造创业人才。建立健全专家特聘、成果奖励等制度,摸清全县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及重大项目引进、培养、使用的各类人才情况,完善重点产业(领域)拔尖人才认定标准,建立重点产业(领域)拔尖人才信息库,对符合条件人员授予“荣誉市民”称号,颁发“领军人才”“特聘专家”等证书。挂牌建设一批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探索分批将阿庐国家地质公园、中国·泸西高原足球训练基地、吾者温泉国际养生度假区、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挂牌建为专家疗养基地。鼓励广大党员干部提升学历,选派中青年技术人才到省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进修深造或到上级对口部门跟班学习。采取建设人才培养基地深度培养、举办专题培训班针对性培训、组建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实践性培训、选派学习互派挂职梯次培养等措施,培养储备一批涵盖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旅游文化融合发展和教育、卫生、法律、信息化等领域和专业的优秀人才,助推泸西创新跨越发展。

  牵头部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七)选派一批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帮扶人才。深入实施扶持一批致富带头人、培养一批农村基层人才、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引培一批急需紧缺人才,以及选派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扶持、整合一批专技人才定向支持、回引一批优秀人才带动致富、培训一批电商人才助力发展等“人才扶贫”行动,结合全县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建立和推广“产业指导员”制度,选聘一批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及产业领军人才、行业专技人才,通过“1+1”“1+N”等方式,联系指导产业工作。聘请一批省州院校专家教授作为客座教授、选拔一批专技人才作为骨干师资,进一步深化各类人才联乡镇、联农村、联产业、联项目工作,缓解基层人才紧缺矛盾,推动扶智力、扶志气、扶产业相结合,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人才支撑。

  牵头部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八)奖励一批作出突出贡献人才。规范人才奖项设置,探索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泸西县科技进步奖励办法(试行)》《泸西县县管专家(县级拔尖人才)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科学技术进步奖”“突出贡献人才奖”“拔尖乡土人才奖”等奖项评选,经认定后按有关奖励办法兑现奖补。

  牵头部门: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一)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人才形势分析和需求预测,定期发布需求信息,引导人才培养方向。建立健全人才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常态化机制,逐步建立完善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在职人员继续教育、重点人才培养等工作机制。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依托企业、贴近需求的原则,推行“人才+项目”“人才+产业”“人才+扶贫”等培养模式,持续加强各类教育实训及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着力在特色产业、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上集聚和培养人才。各乡镇、各部门每年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乡镇、本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学习培训、外出考察、鼓励参加非学历教育等多种形式,为各类人才提升能力素质搭建平台。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各部门

  (二)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机制。依托国家和省州重大人才发展计划,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围绕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特色产业培育,大力培养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鼓励用人单位采取项目引进、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引进及兼职挂职、定期服务、技术开发、项目合作、科技咨询等多种方式,不拘一格引进人才,颁发“特聘”证书,着力改变高层次高技能创新型人才总量偏少的现状。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教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进一步创新人才流动机制。建立人才智力帮扶机制,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派专业人才到乡镇、农村、企业、产业园区服务,帮助指导产业发展,推广先进技术,培养实用人才。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建立教育、卫生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副高及以上职称须有在乡镇对口专业岗位服务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县级部门从乡镇调入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国家和省州有明文规定的从其规定。鼓励和支持乡镇、县属部门、产业园区、企业自主设立专家工作站、院士工作站(流动站)、大学生创业园等,吸引县内外高层次人才入驻服务。主动对接省州政策,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岗位交流”制度,促进党政机关之间、上下级部门之间各类人才有序流动、合理配置。构建人才交流平台,通过上派学习、下派挂职、互派交流、城乡结对等多种方式,引导教育、卫生、农业科技等各类优秀人才跨区域交流学习。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泸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教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进一步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抓好《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发挥职称制度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导向激励作用,激发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推行“凡晋必下”制度,对晋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原则上须有在乡镇对口专业岗位服务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鼓励乡镇、部门研究制定“地方”和“行业”实用人才评定标准,对涌现出来的“能工巧匠”、“民间艺人”、“土专家”、“田秀才”、“好村医”等各类实用人才,根据实际技能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经评审给予具有行业特色、有别于国家职称系列的专门称号,颁发特别荣誉证书。

  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

  责任部门:各乡镇、各部门

  (五)进一步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抓好《泸西县科技进步奖励办法(试行)》等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探索建立有利于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允许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将职务发明成果所得收益,按一定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探索股权激励模式,允许各类高层次、高技能、创新型人才将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等无形资产折价入股,参与收益分红。进一步改进科技评价和奖励方式,建立科研工作经费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制度。建立领军企业家、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首席技师、教学名师、名医、文化名家、拔尖乡土人才等人才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和个人领衔组建“产业技术创新团队”、“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学名师名医文化名家工作室”、“拔尖乡土人才培养基地”等科研工作和人才培养经费支持制度,支持各类人才开展技术攻关和工作创新。

  牵头部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工商联、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六)进一步深化人才工作改革试点。不断推进人才工作实践创新和机制创新,探索将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花卉产业园区、中小微企业产业园区及南盘江综合扶贫开发区“四区”建设成为创新创业的“人才特区”,实行特殊人才政策,引进培养集聚大批高层次、创新型、实用型人才到“四区”工作和创新创业,形成以产业发展集聚人才、以人才发展引领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牵头部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泸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扶贫办

  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向阳乡、三塘乡、永宁乡党委、政府

  四、改进人才联系服务工作

  (一)完善联系服务人才制度。建立健全分级分类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网络,落实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分工、联系安排和自身特长,加强与分管联系领域的引进专家学者、本土专技人才和乡土人才的联系。制定县级领导干部联系专家人才办法,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级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协同做好县级领导联系专家安排和服务工作,通过专程走访、专题调研、谈心谈话、电话访谈等方式,县级领导每年与联系的专家至少联系1次。探索建立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等各类人才联系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基层单位制度,建立高层次人才、县管专家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对高层次人才和县管专家岗位变动、职务调整、个人奖惩及取得重大成果等情况,专家服务单位要及时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牵头部门: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二)健全专家咨询服务制度。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广泛吸纳省内外高层次人才、领军型产业人才、重点领域专家骨干等人才,组建县级“专家智库”,搭建咨询平台,畅通建言渠道,重点项目建设、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邀请专家参与,通过举办专家讲座、组织专家调研、召开专家恳谈会、开展专家基层行活动等方式,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为全县改革发展提供咨询论证和智力服务。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专家工作至少1次。由农科、教育、卫计、文体广电等行业部门牵头,每年集中组织开展本领域专家骨干人才服务基层活动不少于2次。

  牵头部门: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社科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加强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定期开展全县人才队伍状况调查统计活动,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抓好重点产业(行业)、龙头企业拔尖人才信息库、泸西籍在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行业部门经常联系的省内外专家信息库建设,全面掌握各类人才基本信息,并加强沟通联系,做好政策宣传、产业对接、人才引进、联系服务等工作。探索建设“泸西人才淘宝网”,抓好泸西党建网“泸西人才”专栏和“泸西党群服务e家”微信公众号“泸西人才”专版建设,打造“网上平台”和“指尖平台”,为各类人才及用人单位搭建交流服务平台。

  牵头部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乡镇、各部门

  (四)强化人才思想政治教育。分类制定人才研修计划,依托县内外各类培训机构,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举办“青干班”、“泸西人才论坛”,对优秀年轻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中青年专技人才、乡土人才进行教育培训。积极选派泸西各类骨干人才参加各级各类研修班、示范班。组织引导各类人才深入学习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及省州县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工商联

  责任部门:各乡镇、各部门

  五、构建齐抓共管人才工作格局

  (一)加强人才工作组织领导。各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党管人才及“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切实履行党管人才职责,把人才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单位中心工作,认真研究谋划、精心安排部署。党委(党组)书记要带头抓“第一资源”,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系统的人才工作。各乡镇、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要明确一名领导分管人才工作,并在相关科室加挂牌子设立“人才办公室”,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抓好人才工作。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工商联等承担重点人才工程的部门,要牵头组建人才评审委员会或成立人才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抓好所承担的阿庐领军企业家、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等“阿庐”系列人才评选、管理、考核等工作。各党委(党组)每年听取人才工作报告不少于1次,专题研究人才工作不少于1次,研究解决人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牵头部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乡镇党委、县委各直属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党组

  (二)健全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落实人才工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县委将把人才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健全完善考核办法,逐步加大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抓人才工作“一岗双责”责任的考核权重。每年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及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要将人才工作情况列为必述必考内容之一。建立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报告制度,每半年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落实情况1次。各级各部门人才工作和新闻信息适时报告。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调研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挖掘先进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定期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报告。

  牵头部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各乡镇党委、政府

  (三)加大人才开发资金投入。县财政要设立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领军人才培养、急需人才引进、重点人才工程实施。从2018年起,承担重点人才工程的部门,每年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牵头做好所负责的人才工程经费预算及报审工作。县财政局要配合抓好配套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每年配套人才工作经费,用于本乡镇、本行业实训基地建设、人才教育培训等方面支出。鼓励引导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支持非公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用于职工教育培训、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支出。各乡镇、各部门要统筹协调各类人才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牵头部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工商联,各乡镇党委、政府

  (四)营造重视人才浓厚氛围。高度重视宣传策划和舆论引导,深入解读党和国家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方针政策,总结推介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开展“典型人才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立足本职岗位、创新创业奉献的先进事迹和人才典型,激发各类人才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关心人才的学习和生活,努力改善学习培训、医疗保健、居住迁移、子女就学、文化需求等方面的条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坚持用事业聚才、以平台育才,组织开展“人才活动周”、“技能大比武”等活动,逐步设立“科学技术进步奖”、“突出贡献人才奖”、“拔尖乡土人才奖”等本土奖项,组织开展全县性人才表彰活动,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展示有平台。

  牵头部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泸西报社,各乡镇党委、政府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