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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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1-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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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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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泸教体发〔202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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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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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泸西县2021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现将《泸西县2021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泸西县2021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
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红河州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红招发〔2020〕2号)等相关规定和《泸西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片区划分
根据泸西县城区规划和校点布局,结合城区学校办学规模及各小区人口密度的实际情况,按照户籍和居住地相结合的原则,将城区小学划分为五个片区,片区划分沿用《泸西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工作方案(试行)》(泸教发〔2017〕72号)划定的区域,即:
泸西县建设小学(老校区)招生范围:人民路以西→北正街以西→自由街以西(1—20号)→二门街及延长线以西(37—68号);龙口街以东→原大老虎→九华路西段→环西路→火神庙街以东。
泸西县建设小学第二校区招生范围:泸源大街东北至信用小区、环城北路以南,西园村、半山首座、警鑫苑、钟鼓山片区公租房。
泸西县中枢镇中枢小学招生范围:民主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中山路以西→环城东路以西→官井街以西至泸源大街延长线;人民路以东→北正街以东→自由街延长线以东(21—46号)→二门街以东(1—36号)→泸源大街以北→南桥路以东→南正街。
泸西县中枢镇胜利小学招生范围:胜利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环城北路以南→龙口街→大老虎→环城西路以西、迎宾路至客运站以东,阳光花地、帝景湾以北,李家村、石龙村。
泸西县中枢镇新华小学招生范围:新华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中山路以东→环城东路→官井街→泸源大街延长线→东子河为界→东子河以西。
四、招生计划
中枢镇新华小学计划招生135人;中枢镇中枢小学计划招生315人;中枢镇胜利小学计划招生225人;泸西县建设小学老校区计划招生225人,泸西县建设小学第二校区计划招生315人。
五、招生办法
(一)公安英烈或因公牺牲、伤残的公安民警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援助湖北抗疫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企业的投资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根据监护人的意愿优先安排入学。
(二)泸西县城区小学招生片区详见《泸西县城区小学2021年招生片区示意图》。中枢小学优先招收中枢镇民主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中枢镇胜利小学优先招收中枢镇胜利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中枢镇新华小学优先招收中枢镇新华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其他适龄儿童入学保障顺序依次为:
第一类:适龄儿童具有泸西县中枢镇城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区域内有合法房产(不含商铺、车位等不动产),且法定监护人房产份额占100%的。
第二类:适龄儿童具有泸西县中枢镇城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区域内有合法房产(不含商铺、车位等不动产),且法定监护人房产份额大于等于50%,小于100%的。
第三类: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区域内有合法房产(不含商铺、车位等不动产),且法定监护人房产份额占100%的。
第四类: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区域内有合法房产(不含商铺、车位等不动产),且法定监护人房产份额大于等于50%,小于100%的。
第五类: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区域内有合法房产(不含商铺、车位等不动产),且法定监护人房产份额大于等于25%,小于50%的。
第六类:适龄儿童具有泸西县中枢镇城区户籍,法定监护人在泸西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区域内无合法房产的;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
第七类:适龄儿童非泸西县中枢镇城区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泸西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区域内无合法房产的进城务工人员、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各类人员根据所属类别选择符合的学校报名,学校按照入学保障顺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三)其他情况说明:1.城区划片招生区域内的小学教职工子女原则上按所在片区报名入学,也可以随其父母到所任教的学校就读;2.泸西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因法定监护人无合法房产,房屋产权证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户籍一直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划片招生区域内常住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提供无房产证明(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泸西县房地产管理处开具),可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所属片区学校按第一类人员报名入学;3.未在当年招生报名时间前交房的新建小区不纳入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4.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明确定就读学校。
六、需准备的证明材料
招生报名通过“泸西县2021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法定监护人需提前准备以下证明材料,待网上报名时上传,网上报名结束后,由片区相应学校按照入学保障顺序通知监护人带以下证明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一)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及适龄儿童户口簿、预防接种证。
(二)第一、二、三、四、五类对象准备房产证。若合法房产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购房合同书和购房发票(收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若房产证抵押在银行的,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由贷款银行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上公章。二手房在办证期间的,由泸西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受理的买卖契约合同原件和税票原件。
(三)第六类对象中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准备法定监护人与县住房保障站签订的正规租房合同(协议)。
(四)第七类对象,准备法定监护人的租房合同或协议,非泸西户籍的还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
七、招生程序
泸西县2021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一)发布公告。各城区小学招生通告于2021年7月7日在学校门口张贴宣传5天后,即7月12日开始报名。
(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2021年7月12日8:00至2021年7月16日20:00,通过“泸西县2021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系统”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不按招生通告规定的时间在“泸西县2021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系统”报名的,学校不再接受报名。因各种原因无法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的,可在相应的时间范围内到相应片区学校咨询报名。
(三)报名材料后台审核。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8日各城区小学对报名信息进行后台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反馈相关信息给法定监护人。
(四)现场审核确认。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学校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持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五)组织摇号。同类人员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进行摇号报名,监护人根据通知参与摇号。
(六)发放《入学通知书》。学校于2021年7月30日前公布新生名单,监护人根据学校通知领取《泸西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七)调剂入学。摇号未获得学位和其他类未获得学位的人员,由相应片区的学校负责分类登记并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由县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到泸西县内有富余学位的学校报名,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入学。
八、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确需延迟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当年9月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提交缓学申请,经批准后延缓1年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报名登记后查实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触犯法律的,招生过程中无理取闹者,视情节严重情况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城区小学严格按照招生片区进行招生,出现违规招生的,经县教育体育局核实后,将不予注册学生学籍,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根据《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城区小学之间原则上不得相互转学。
(五)城区小学一年级学生使用“泸西县2021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系统”报名时,每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系统无法重复报名),监护人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时,严格按照学校招生范围选择报名学校,不按要求随意乱填报学校,被报名学校审核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终止其报名资格,在全县小学招生结束后,由泸西县教育体育局调剂入学。
泸西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举报电话:(0873)—6625017
电子邮箱:lxjyjjjk@163.com。
附件:1.泸西县城区小学2021年片区招生示意图
2.泸西县2021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系统家长报名指南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5日
附件1
泸西县城区小学2021年片区招生示意图
附件2
泸西县城区小学划片招生报名系统
家长报名指南
第一步:家长在微信搜索关注“来了码”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家长用微信扫描【泸西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二维码
第三步:点击“线上报名入口”,仔细阅读招生简章,10s后点击确定进入报名系统(未关注公众号的需要关注一下退出重新扫码)
第四步:填写报名基本信息,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请仔细查看需要填写的材料,提前准备好证明材料的图片资料,请勿虚报。
选择学校,阅读学校招生简章,填写好所有信息,点击“提交”
第五步:提交后产生报名序号,则报名成功,请记住报名序号。
第六步:报名成功后,可等待学校审核员老师针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来了码”微信公众号推送,切勿取消关注公众号。后续审核的结果通知都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