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
索引号lxxsjj/2025-00007
-
发布机构泸西县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5-06-26
-
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审计局关于审计泸西县白水镇既庶村2023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公示
泸西县审计局关于审计泸西县白水镇既庶村2023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
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公示
(2025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6月下旬起,对泸西县白水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泸西县白水镇既庶村2023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泸西县白水镇既庶村2023年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从立项至竣工决算期间建设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
二、现场审计时间
2025年6月下旬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50个工作日。
三、审计人员
审计组由泸西县审计局人员组成,审计组组长由郑翠莲(行政执法证号:25100826015)担任,成员马淑英(行政执法证号:25100826009)。
四、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五、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县审计局监督电话:0873-6621425
泸西县审计局
2025年6月23日